揭秘中介骗局:四大陷阱及防范指南
揭秘中介骗局:四大陷阱及防范指南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中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法中介利用购房者的信息不对称和急迫心理进行欺诈。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中介骗局及其防范措施,帮助购房者提高警惕,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发布诱人的虚伪广告
一些黑心的中介通过报纸、网络等渠道,发布一些条件好、价格低的虚假房源信息,诱惑购房者前来购买。等到购房者上钩之后,就以现在的租客不让看房或该房原业主不肯出售房子为借口向购房者推荐其他房子。虚假广告抓住人们追求“物美价廉”的心理把购房者套牢。建议购房者要对准广告的信息下手,如不能看房直接离开。
含糊关键性问题以误导购房者
为促进成交,中介公司往往隐瞒房子固有的缺点、淡化交易过程中的风险、对贷款等专业性相对较强的内容泛泛承诺,而且躲避将购房的细节列入购房合同。建议购房者:
- 选用房地产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制定的房地产交易合同推荐文本,也可借助了解房地产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士签订合同。
- 不要轻信某些中介机构和人员的口头承诺,要把所有的约定落实为书面合同条款。
- 如认为合同条款意义模糊、有失公平,或者认为条款不完善的,应坚持要求对有关合同内容进行细化、改善或完善。在签订合同或协议时,仔细斟酌每个细节的合理性和详尽性。
一房多卖,或骗取“订金”或携款逃跑
这类黑心二手房中介往往是利用了购房者急迫的心理和知识的缺乏。因此,在与二手房中介签订合同时,要查验二手房中介是否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对于看中的房子,购房者应当到房子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有关房地产权属登记信息,了解所购买的房子产权有无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出售该房产的人是否为房子产权人,避免因一房多卖、交易人对交易标的房子无处分权以及房子存在权利限制等难题引发纠纷等,避免遭受经济损失。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确定交易的只有定金,一旦交易未成交,受损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要两倍定金作为补偿,而“订金”没有法律效力。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受害的购房者可向消费者委员会投诉,或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挪用客户资金进行牟利
他们通常会要求买房者在合同签订后将首付款打入指定银行账户,进行资金监管。等到国土资源房管部门登记,合同生效后,中介公司才会把房款交给卖方。因为店面多、业务量大,加上缺少监管,一些不法房地产中介就利用收、付款的时间差,采用“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挪用这些资金,用于炒房、炒股,或开设门店,寻求短期利润。处理的办法是最好将首付款放到银行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