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伤残补助金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般来说,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会涉及到这两项赔偿。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四)医疗费等其他费用
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合理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或由用人单位支付。
尘肺属于职业病的一种,被认定为工伤后的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用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尘肺所需的全部医疗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患尘肺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补助金
-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 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 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伤残津贴
- 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 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
- 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0%;
- 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生活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此外,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然后由用人单位偿还。
伤残赔偿中的本人工资计算有一定的规则:
(一)一般情况
- 如果是工伤赔偿中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这里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定。
- 在计算时,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二)特殊情况
- 若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职工只工作了6个月就发生工伤,那就按照这6个月的工资总和除以6来得出平均月缴费工资。
- 如果存在工资结构复杂的情况,如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一般按照工资总额来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只要这些收入都属于正常劳动报酬范畴并且是按月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