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刘紫云:在传统语境中“重新看见”《红楼梦》 ——评欧丽娟《大观红楼》
【转】刘紫云:在传统语境中“重新看见”《红楼梦》 ——评欧丽娟《大观红楼》
《红楼梦》是中国古典文学的巅峰之作,自问世以来,就以其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读者。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时代的变迁,人们对这部经典作品的理解和解读也在不断演变。在这样的背景下,欧丽娟教授的《大观红楼》一书,试图通过重构传统语境,为读者提供了一个重新理解《红楼梦》的视角。本文将对《大观红楼》一书的主要观点和学术贡献进行评析。
题签:石头记大观园全景
在中国古典文学史上,恐怕没有哪一部作品像《红楼梦》一样,为古今读者所广泛接受的同时,又持续不断地引发争论与检讨。读者感受的多样差异甚至矛盾悖反,固然可以反证《红楼梦》的丰富内涵,但欧丽娟教授在其新著《大观红楼》中一再强调,读者的阅读体验往往由于时代语境的变迁而难免带有偏见,因此,“若没有更周延的知识给予支持,就会停留在一般的感性层次或自己感兴趣的思路,错失了经典所要告诉我们的复杂的深厚内涵”。有鉴于此,《大观红楼》一书致力于为当代读者提供“更周延的知识”,超越“一般的感性层次”,并揭示《红楼梦》作为经典的“复杂的深厚内涵”。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复杂的深厚内涵”并非泛泛之论,而是回归传统语境后的“重新看见”。
自“五四”以来,经过几代学者的阐释和论证,《红楼梦》被视为“反传统”“反礼教”的先锋,发“自由恋爱”与“个人主义”之先声,而“宝黛爱情”也因此被确立为整部小说的核心。这一系列观点在大陆学界影响深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为对《红楼梦》一书基本性质和关键问题的盖棺论定式评判。欧教授指出,这些观点实则包含了脱离传统语境后的现代读者的偏见,有些甚至偏离了《红楼梦》的创作出发点和关切点,因此有待进一步的检视和讨论。作者认为,只有回归传统语境,还原《红楼梦》创作的内外缘由和具体情境,才能尽可能避免带有偏见的阐释与发挥。
回归传统语境,首先要历史地、客观地把握与理解传统社会结构。对曹雪芹及其家族与《红楼梦》中贾家的贵族群体认定和论证,是《大观红楼》一书(上册)展开论述的支撑点。尽管学界对曹雪芹及其家族是否是贵族这一点尚有争议,但小说中贾府的贵族特性则殆无疑义。不过,与20世纪五六十年代以来大陆流行的批判不同,欧丽娟主张从历史的、理性的角度而非意识形态的范畴来理解。作者认为,《红楼梦》内外,无论是贾家还是曹家,都可被归入清代贵族世家。贵族身份的认同,决定了曹雪芹创作《红楼梦》的心态、姿态与主旨。作者综合曹雪芹的身世、小说叙述者的口吻以及早期评点者所透露的信息得出,《红楼梦》一书并非意识形态话语所能涵盖,其要旨不在于揭发贵族群体之丑恶,而恰恰相反,《红楼梦》是没落贵族、落魄王孙以追忆与忏悔的心态写就的一曲挽歌,一曲哀悼青春生命、贵族家庭与尘世人生的挽歌。笼罩小说主体情节之上的神话架构,以“谶”预言人物命运等手法的运用,均为小说家追悔哀悼之心态付诸叙事层面的具体努力,同时也可由此反证这一创作出发点。由此,作者进一步提出,曹雪芹对于其所身处的社会以及维持这一社会运转的礼法的态度,与其说是反对、抵制的,毋宁说是认同、拥护的。婚恋观受制于礼法观,也正是在这一基础上,作者对《红楼梦》中的婚恋观进行重估,以为曹雪芹并非现代读者所理解的“浪漫爱情”的倡导者,而是正统礼法观与婚恋观的继承者与支持者。然而,婚恋不是《红楼梦》的全部,《红楼梦》也不只是一部爱情小说,更是一部贾宝玉自我成长与内在超越的小说。贾宝玉历经性启蒙、出世思想启蒙、情缘分定观启蒙与婚姻观启蒙,并以度脱出世作为最终归宿。因此,“《红楼梦》不但是传统度脱模式的深化,也同时提供了成长小说的独特类型”。
题签:宝黛初见宝玉摔玉
回归传统语境,意味着对一系列在现代语境中可能遭受曲解的传统议题进行重估。对传统礼法观念的重估,顺理成章地构成本书的论述着力点。如上所述,作者认为,贵族群体特性奠定了《红楼梦》的基调。其中,正统礼法观念和礼法实践,构成贵族群体特性的实质内涵,而礼法观念与阶级观念又往往相通互证。例如,欧教授观察到,十二钗诸册的排序“就很明显是以阶级身份、而不是以对宝玉的重要性为划分原则。如此便显示出《红楼梦》对于礼法制度中的身份是信守不渝的,因此并没有依贾宝玉的观点进行等级的安排,正合乎脂批所说的‘礼法井井’”。无论从历史文献还是从小说文本内部的相关描写来看,身为贵族群体一员的曹雪芹认同并实践正统礼法观念。礼法观念维持传统社会的日常运转,其荦荦大端若婚丧嫁娶,更是概莫能外。基于此,作者综合考察了《红楼梦》中“男女之间的亲密结合”的情节,并概括为“联姻”(正式定亲的婚姻关系)、“关情”(只有纯粹的情感交流)、“涉淫”(有肉体的交合关系)三种类型。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区分可以更明确地看出《红楼梦》的婚恋观,特别是在这三种关系中,都有小物件的存在,以发挥连结双方的功能;但以物为谶的情况,就只发生在‘联姻’一类上’”。“以物为谶”,指的是以小物件暗示、关合男女婚恋。作者指出,这一叙事手法继承自“才子佳人小说”,然而,曹雪芹将这一手法与正统礼法观相结合,通过对人物婚恋的成败设置透露正统礼法的规约作用。由于“关情”与“涉淫”均不属明媒正娶,不合礼法规约,故而以小物件关合的恋情皆以离散告终;而经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联姻”,除了尤三姐与柳湘莲之外,则皆修得正果。相关论述容或尚存商酌的余地,但这一分类及结论对我们理解曹雪芹的婚恋观不无补益。
通读《大观红楼》一书,我们不难发现,作者的“重新看见”有赖于其对学术概念的辨析与对文学规律的总结。首先,作者十分重视对相关概念进行辨析和界定,这正是一切立论的基础。例如,在涉及以往红学研究中的阶级批判时,作者提示“必须注意并善加分辨的是:‘触及现象’不等于就是‘批判制度’或‘反对制度’,‘反映贵族世家的末世’完全不等于‘反对贵族阶级’,以为‘写贵族末世’就等于‘反贵族制度’,实是一种范畴混淆的推论。’”此外,虽然《红楼梦》是一部富于自叙传色彩的小说,但也不能简单地将曹雪芹等同于贾宝玉,亦即要区分小说“作者”与小说“主角”。在这个基础上,曹雪芹的婚恋思想、对女性人物的态度,可以有效区分于贾宝玉的婚恋思想及其对女性人物的态度。在解读人物判词时,作者主张判词是“命运表述”而非“人格表述”,判词中的褒贬实乃针对人物命运而非人物人格或性格。这正与“怀金悼玉”的初衷相契合,即小说家对几乎所有人物都抱持悲悯的心态,而无意于厚此薄彼。基于这样的概念区分,作者对十二钗图册判词与曲文中有关王熙凤的部分进行重新解读,以为“判词与曲文都绝无嘲笑讽刺之意”。其次,作者致力于用整体的视角整合局部的观察与发现,并探索、归纳文学现象背后的规律。整体性不仅体现在该书论述框架的外在完整性,而且还体现在论述标准的内在统一性。例如,十二钗图册中暗示、预言袭人的那一页上“画着一簇鲜花,一床破席”,历来的读者和研究者多据此将“破席”之“破”解读为对袭人的贬损。欧教授指出,类似的解读未免孤立为说,带有双重标准和主观偏见,因为“对于曹雪芹这位严谨的创作者来说,这些人物的命运暗示都是精心规画缜密设计的,应有统一的构想与共同的原则,既然所有的负面形容词都是用来暗示女儿薄命的悲剧,没有理由单独在袭人的图谶中给予恶评,这是成见已深的读者所应该理性思考的”。此外,在解读花名签时,欧丽娟教授亦不作支离之说,而致力于总结、归纳诗讖的统一制作原则以及解读诗讖的一些规律性技巧。
题签:贾宝玉神游太虚境
综上所述,《大观红楼》一书试图通过重构传统语境以期更为客观地理解《红楼梦》的创作初衷与主旨,恰当地评价小说人物与相关重要议题。事实上,在传统语境中理解《红楼梦》的尝试,也是过去数十年间《红楼梦》研究领域努力的方向之一。作者尝试与既往的研究进行对话,但却给人以一种越过最近数十年来红学领域中出现的新话题和多样解读、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学界直接对话的感觉,因此多少影响了这一隔空对话的时效性。有关“阶级”或“贵族阶级”的讨论,在最近数十年间也出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新动向,而这方面的成果却尚未为该书所注意和征引。作者的初衷、立意恐更为高远,此种阅读感受或为笔者学识不足所致。
该书不仅面向专业研究者,而且也面向广大的《红楼梦》爱好者。作者对现代读者将《红楼梦》视为“浪漫爱情”的批判,以及对《红楼梦》“少女崇拜”的剖析,想必也能在平权意识不断增强的现代读者群中引发共鸣。经由性别研究带入的现代面向,虽然已经溢出了作者所重构的传统框架,但却又透露出作者隐而不显的现代立场,而这一立场正是现代读者得以重返传统的“立足之境”。回到传统是为了寻求贴近传统语境的理解之同情的态度,而不是退回到可能已经被超越了的守旧的文化立场。作者在借用性别研究对传统性别观进行批判的同时,已经透露了完全回到传统立场之不可能。此外,同情之理解的态度不仅适用于对传统的体贴,而且也适用于对现代、对当下的理解。实际上,所有的经典作品都是在与当下的碰撞中被激活,甚至是在被现代读者“误解”的同时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正如卡尔维诺所说的:“经典作品是这样一些书,它们带着以前的解释的特殊气氛走向我们,背后拖着它们经过文化或多种文化(或只是多种语言和风俗习惯)时留下的足迹。”
作者简介:刘紫云,北京大学文学博士,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系访问学者,现任教于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研究领域为明清文学与古代小说,研究兴趣涉及古代小说日常叙事、明清物质文化与情感话语等议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古代小说日常物象描写的理论阐释”,在《文艺理论研究》、《红楼梦学刊》、Journal of Chinese Literature and Culture等中外刊物发表论文多篇,著有《摹物不倦 : 物象与明清小说日常叙事的展开》,译有《一九〇六:英伦乡野手记》、《臧否饕餮:中国古代文学中的饮食书写》(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