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如何给子女立遗嘱继承遗产
父母如何给子女立遗嘱继承遗产
随着社会的发展,遗嘱继承已成为每个家庭都可能面临的问题。父母如何给子女立遗嘱继承遗产?如果遗嘱存在瑕疵怎么办?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父母如何给子女立遗嘱继承遗产
父母给子女立遗嘱确定遗产继承,可参考以下要点:
首先,遗嘱形式要合法。常见的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 打印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 录音录像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 口头遗嘱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公证遗嘱则需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其次,遗嘱内容要明确具体,需清晰指出要处分的财产范围、具体分配方式等。
再者,遗嘱人立遗嘱时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情形。确保遗嘱的合法性、有效性,避免日后引发纠纷。
公证遗嘱有瑕疵是否能起诉司法局
公证遗嘱存在瑕疵,能否起诉司法局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该瑕疵是由于司法局下属公证机构及其公证人员在办理公证遗嘱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定程序、违反公证执业规范等过错行为导致,且该过错行为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那么当事人可以考虑起诉司法局。因为司法局作为公证机构的管理部门,对公证机构的行为负有一定监督管理责任。
但如果遗嘱瑕疵并非是因公证机构及其人员的过错导致,比如是遗嘱人自身表述不清、提供材料存在问题等原因造成,那么起诉司法局可能缺乏合理依据。
当事人应先收集相关证据,明确遗嘱瑕疵产生的原因以及公证机构在办理过程中的具体履职情况。若确定是公证机构过错,可先尝试与司法局沟通反映,要求其处理解决。若沟通无果,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遗产不给家人遗嘱有效吗怎么办
遗产不给家人的遗嘱,若符合法定条件则有效。遗嘱有效的条件包括: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形式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若遗嘱符合上述条件,即便不给家人遗产也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家人若对遗嘱有异议,首先可以尝试与其他遗嘱继承人沟通协商,看能否就遗产分配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可考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家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遗嘱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遗嘱人订立遗嘱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系受胁迫或欺骗所立等。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对遗嘱的效力进行审查判断,进而作出公正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