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在行动 助老护老暖人心
法律援助在行动 助老护老暖人心
金秋敬老情,爱满夕阳红。市法律援助中心精心部署,积极行动,“敬老月”期间了开展了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让老年人群体更加切身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关怀与温暖,营造了浓厚的爱老助老氛围。
开展法律援助专项志愿活动
敬老月期间,法律援助便民直通车增加出车频次,加大老年群体志愿服务力度。10月10日至31日,法律援助志愿者先后走进中海国际社区广场、金色家园社区等老年人聚集场所,把“关爱老年人、敬老服务月”法律援助专项活动送到老年群体的身边。活动现场,律师志愿者、公证员认真了解老年人的法律服务需求,围绕老年人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普及法律援助的范围、流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涉老相关法律法规,解答老年人关于电信诈骗、遗产继承、婚姻家庭、买卖合同纠纷等相关咨询,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老年人法律常识20问》等宣传资料。活动累计出车12次,解答各类咨询600余人次,发放老年人维权手册2000余本,惠及老年人900余人次,有效地引导了老年人通过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优化法律援助助老服务措施
优化无障碍环境建设,配备老花镜、轮椅、拐杖等适老便民设施,提升老年群体使用体验。深入推进“全域受理 一网通办”,持续优化掌办体验,梳理优化全市法律援助站点服务网络布局,法律援助电子地图中工作站点增加至200个,手机可实现“一键拨号 一键导航”,在村居推出“法律援助 扫码即得”,方便老年人就近申请法律援助。加强部门协作,与齐鲁公证处建立业务申请相互授权机制,老年人群体可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和齐鲁公证处同时进行法律援助业务申请和公证业务申请,对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案件,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畅通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
进一步优化和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对请求支付抚恤金、赡养费、扶养费以及高龄、“三无”、失能、失独家庭、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高龄、患病、失能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办理、一次办好。无法开具证明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采取本人书面承诺的形式,实现“应援尽援”。不久前,82岁的李奶奶专程致电感谢市法律援助中心,安排援助律师上门为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李奶奶的养老钱被不法分子诈骗,因证据缺失,申诉无门,虽然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援助律师仍耐心细致地了解情况,对案件的可能发展进行分析研判,并指明后续维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温馨而专业的法律服务,不仅有效减轻了李奶奶的担忧与焦虑,还极大地增强了她用法律手段捍卫自身权益的勇气和信心,赢得了老人的好评和认可。
下一步,济南市法律援助中心将坚持聚焦老年人群体法律需求,不断创新举措,让援老服务更周到、惠老措施更便利、助老方式更暖心,以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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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