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礼与嫁妆 | 买卖婚姻的盛行,源自哪个历史时期?
聘礼与嫁妆 | 买卖婚姻的盛行,源自哪个历史时期?
在中国历史上,聘礼与嫁妆的变化反映了社会文化的变迁。从元朝开始,聘礼与嫁妆的比例发生了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影响了当时的婚嫁习俗,也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本文将探讨这一历史现象及其背后的原因。
可到了元朝,聘礼与嫁妆的对比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女子出嫁只需要置办一副首饰和一套红漆马桶,男方则必须置办猪羊美酒、花红表里,以及大笔的金钱做聘礼。
按元朝人孔齐的记载,民间中产家庭娶妻通常要花费宝钞(纸币)1300贯左右,几乎相当于家里的全部财产。以至于作者惊叹,这以后连米都吃不上了,万一再有急事需用钱怎么办呢?
“人家有婚配一子而告米竭者,家赀一空,急缓奈何!”
这个时候,中国人的婚嫁文化就开始有些礼崩乐坏了,而且画风变得很快,可能与宋元之际社会巨变,蒙元入侵导致汉文化发生大规模失落有关,也为今天批判彩礼是“卖女”埋下了伏笔。
这一时期中国人的婚嫁习俗会让今天的人感到熟悉:
男方倾家荡产交来聘礼,女方乐得消受,心安理得,不在乎“卖女”嫌疑,不关心亲家以后要过穷日子,不考虑女儿的今后。
大概因为整个民族都经被异族所统治了,在巨大的集体耻辱感面前,个人生活中那些面子已经不像以前那么看重了。
华夏民族精神上的精致,经游牧民族铁蹄的洗礼,都变糙了。
也是从元朝开始,中国社会便鲜有“剩女”现象。
因为不讲究嫁妆,嫁女儿没负担,女孩子到了生育年龄就可早早出嫁,早早为娘家“减负创收”。
不像宋朝,有些经济拮据的家庭因为嫁妆准备得不充分,会让女儿暂时待字闺中,所以“大龄”未婚女子在元朝以前还是大量存在的。
比如南宋初年,四川华成县令侯可发现他的治下竟多达几百个未婚老姑娘(古代二十岁以上没嫁人就是老姑娘)。
元朝统治者也曾对天价彩礼颁布禁令,规定:
富裕家庭娶妻的聘礼不得超过一百贯,中等家庭不超过五十贯,贫穷家庭不超过三十贯。
但据元朝官员胡祇遹在《革婚田弊榜文》中说:“婚姻聘财虽有定例,立格之日民已不从。”显然,禁令对民间婚礼没有产生任何约束力。
娶妻开销如此之大,导致元朝出现了许多上门女婿。
因为做上门女婿无需成本,还倒赚。
这大概也跟被异族征服有关,都已经做了亡国奴了,做个上门女婿又何妨?
但上门女婿也不全是没出息的,比如元朝最有出息的一个上门女婿名字叫朱元璋,替当年的汉人雪了亡国之耻。
朱元璋建立明朝后努力恢复汉族失落的文化礼制。《大明律》中在婚嫁习俗上也规定了许多繁文缛节,一定程度上纠正了元朝社会的偏颇。
关于妻子对嫁妆的支配权,明清两朝都继承了宋代以来的法律。
然而,今古之别,耐人寻味。
今天,当聘礼被批评为婚嫁陋习时,从历史上却可以看出,聘礼与嫁妆,其实是古人礼仪文化的展现,遵循着中国人“礼尚往来”的礼仪总原则。
单方面的聘礼或嫁妆,或者远超承受能力的聘礼与嫁妆,的的确确是陋习。
况且,古代对妇女支配嫁妆的法律规定,说明中国古人也认同婚后个人有权拥有独立财产,这一观念即使放在今天也是前卫的。
尤其宋朝的法律规定得很细,考虑了各种情况,这在今天制定婚姻法时,不能说毫无借鉴之处。
几百年来,我们这个民族经历了太多巨变, 精神上变化得太多。
古人崇尚有来有往,今天许多人有来无往,或来往悬殊,古礼不存。
古人以买卖婚姻为耻,今天许多人毫无羞耻心,只要价格高。
重男轻女的古人,尚且尽力置办嫁妆,为女儿的幸福着想;男女平等的今人,一味索要高额彩礼,婚姻竟成了买卖。
曾经合理的事物,被误会被曲解,体面不再。
时代在进步,文化历经残缺和失落,面目全非,渐成糟粕。
与彩礼有关的婚嫁习俗开始被政策纠偏是件好事,促使全社会反思婚嫁习俗的源头初衷。
不必一味从形式上复古,应该恢复中国传统婚嫁礼仪的精神内涵,根据时代特点合理扬弃。
比如古代女子不工作,没有收入,所以她们更需要嫁妆,这与今天不一样。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一观念也正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女性地位的提高而逐步消解。
礼之所以为礼,一定让各方都觉得合情合理,是令人信服的。
婚姻乃人生大事,婚嫁中的习俗,是中国人整体文明的一面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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