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学子研究网络版权过滤:提出公私并行立法新模式
清华学子研究网络版权过滤:提出公私并行立法新模式
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2021年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量再创新高,占全校优秀硕士论文总数的31%,其中63篇论文荣获清华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称号。本文将介绍其中一篇获奖论文——许佳楠同学的《网络服务商版权内容过滤义务的立法模式及过滤标准》。
研究背景与意义
随着内容识别比对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领域的版权保护方式正在经历重大变革。传统的“通知-删除”规则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已难以有效应对版权侵权问题。网络版权内容过滤技术逐渐成熟并被应用于识别和预防网络盗版,这引发了著作权制度的重大变革。
欧盟在立法层面率先在网络服务商的过滤义务问题上取得突破,而我国的司法实践也逐渐倾向于接受版权内容过滤措施。在此背景下,如何确定合理的技术过滤标准,选择最优的立法模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要研究内容
许佳楠同学的论文通过引入查全率、查准率、实时性等技术评价维度,对当前的过滤技术发展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研究发现,查准率较为理想,但查全率较低。这表明,由在线内容分享服务提供商对其平台上传内容进行过滤,可以有效克服第三方机构通过爬虫技术获取数据时面临的一系列问题。
论文提出,疏堵结合的多元过滤机制不仅能有效降低作品传播许可交易成本,还具有促进作品许可传播的功能。考虑到市场化手段在促成平台与版权人合作方面的效果不佳,论文建议通过立法形式明确平台的版权过滤义务,建立正式的平台版权过滤机制。
在立法模式的选择上,论文对比了公法行政强制和私法侵权责任两种模式的优劣。建议采用公私并行的二元立法模式,分别规制过滤制度的程序性设定和实效性履行。在过滤标准设定方面,论文提出了成本收益权衡原则和分级分类原则,并借鉴德国《版权服务提供商法案》等国外最新立法实践,提出了具体的参考性建议。
论文创新点
研究思路创新:论文不仅关注版权过滤的侵权防范功能,还强调其在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作品许可传播方面的积极作用。在过滤标准设定上,提出了成本收益权衡和分级分类的原则。
研究方法创新:通过实验调研过滤技术的实际效果,引入查全率和查准率等科学指标,为相关制度设计提供了更精准的立法参考。
研究结论创新:重新审视版权过滤的立法模式,建议采用公私二元立法模式,以适应技术发展现状。
相关学术成果
许佳楠同学在《中国版权》杂志上发表了《使用改编作品的著作权问题研究》一文,进一步丰富了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