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欺诈如何收集证据
开发商欺诈如何收集证据
在房地产交易中,购房者可能会遭遇开发商的欺诈行为。当不幸陷入此类欺诈活动时,购房者不仅有权要求退还购房款及利息,还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额外的赔偿责任。本文将详细介绍在开发商欺诈案件中,购房者应该如何收集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开发商欺诈如何收集证据
当购房者在房地产交易中遭遇欺诈时,可以依据以下法律规定收集证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时有以下五种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 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所售房屋系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进一步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开发商欺诈诱导消费违法吗
虽然诱导消费在法律上并未被明确认定为违法行为,但这种行为往往涉及到欺诈行为,侵犯了消费者最基本的知情权以及享有公平交易环境的权利。因此,应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对其遭受的损失给予相应的赔偿,且该赔偿金的额度应为消费者所购商品或接受服务的价格的三倍;若增加赔偿的金额仍低于五百元,则应赔偿五百元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如果您不幸落入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欺诈行为,那么作为被欺骗者,您有权向对方索回先前支付的购房款项及相应产生的利息金额;除此以外,您还有权要求售房者为其在欺诈行为中给您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全额承担责任。而对这些损失的补偿限额,最多甚至有可能达到您实际支付的房屋购买价款的两倍之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