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连锁店加盟合同的真相
揭秘连锁店加盟合同的真相
加盟在台湾已经是一个非常成熟的经营模式,但因为信息不对称和法规滞后,过去经常发生加盟主与总部之间的法律纠纷,多数情况下加盟主败诉。自1992年公平交易委员会成立以来,于1999年提出了相关处理原则,对加盟行为的争议有了法律上的基本定义。
加盟在台湾,其实已经是成熟的经营模式
早年信息不对称,加上法规滞后,因此经常出现加盟主与加盟总部之间的法律问题。在当时的环境下,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加盟主败诉。1992年公平交易委员会成立后,在1999年提出了《公平交易委员会对于加盟业主经营行为案件之处理原则》,对加盟行为的争议有了法律上的基本定义。在此之前,只能用《消费者保护法》、《商标法》、《商业标示法》、《商业会计法》或《零售业等商品定型化契约》等不太相关的法规。
进入加盟体系,是多数人实现创业梦的常见选择
复制前人的成功模式,进入加盟体系,是多数人实现创业梦的常见选择。加盟行业多元化并蓬勃发展,已成为国人创业投资的主要管道之一,但加盟其实并不如想象中简单,很多人即使赔钱也不敢说,许多纠纷源于合同内容的模糊或夸大宣传。
加盟总部作为加盟信息提供者,属于信息优势的一方,应在签约前充分披露各项加盟重要信息供有意加盟者评估。一般而言,加盟总部靠经营Know-How来经营连锁加盟事业,由加盟主必须负担所有的营运成本,承担营运风险。例如,加盟连锁的各类营运成本几乎都是固定的,只有人事成本可由加盟主自行决定,为了节省劳动成本(加盟主也是要赚钱的!),加盟主大多聘用时薪员工,极少聘用全职员工。若加盟主对于数字管理不是很精准,其实,帮加盟总部打工的机率反而偏高。
无论投资或创业,控制风险远比得到回报还要重要
因此,想要加盟创业成功,第一步是要慎选加盟总部,除了要选品牌,也要了解总部的制度面;接着就要了解加盟所有的条件与限制,包括加盟权利金、总投资成本、开店后每月收入支出评估、每月(季)要缴给总部的费用与明细。签约前更别忘了要在审阅期内,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审视清楚,日後才不会觉得受骗。
不过公平交易委员会迄今尚未有连锁加盟业的定型化契约,案例处分书其中的法律文字也非一般人有能力可以理解的。只想藉道德劝说希望加盟业主应秉持有凭有据、不夸大、说清楚、讲明白的基本原则,降低连锁加盟广告违法风险,效果其实是有限的。不少总部依然是在合同中隐瞒了多项费用细节,而这些额外费用自然增加了加盟主的经营压力。
所以,就算有再多的加盟优惠条件,签约前请三思,再三思。否则即有可能是高高兴兴签约加盟,最后反变成绑死自己的枷锁。
加盟总部与加盟主是创业的合作夥伴
让彼此因了解而信任,因信任而加盟,因加盟而圆梦,才能让加盟这条路长长久久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