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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投资者保护教育专项行动:上市公司退市全解析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3·15投资者保护教育专项行动:上市公司退市全解析

引用
1
来源
1.
https://www.investor.org.cn/learning_center/zqqhzb/2025/315/202503/t20250326_834197.shtml

退市制度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机制,它通过淘汰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在3·15投资者保护教育专项行动中,了解上市公司强制退市和主动退市的相关规定,对于投资者和市场参与者都具有重要意义。

退市分为被动退市与主动退市。能引发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情形主要有四大类,分别是交易类强制退市、财务类强制退市、规范类强制退市和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交易类强制退市

(一)在本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 万股;

(二)在本所仅发行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 万股;

(三)在本所既发行A 股股票又发行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一百二十个交易日其A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且其 B 股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

(四)在本所仅发行A 股股票或者仅发行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

(五)在本所既发行 A 股股票又发行B 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A 股和B 股股票收盘价同时均低于 1 元;

(六)在本所仅发行A 股股票或者既发行A 股又发行B股股票的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 5 亿元;

(七)在本所仅发行B 股股票的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在本所的股票收盘市值均低于3 亿元;

(八)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东人数均少于2000人;

(九)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财务类强制退市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表明公司已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该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实际已触及本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

(六)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规范类强制退市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二)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有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

(三)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四)因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等方面存在重大缺陷,被本所要求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五)公司被控股股东(无控股股东,则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余额达到2亿元以上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30%以上,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但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

(六)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因公司股本总额或者股权分布发生变化,导致连续二十个交易日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解决;

(八)公司可能被依法强制解散;

(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十)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主动退市

私有化:公司通过回购所有流通在外的股份,使其不再满足上市所需的公众持股要求,从而退出公开市场。

自愿申请退市: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可能认为维持上市地位的成本过高或不再符合其长期战略目标,因此选择主动申请从交易所退市。

退市制度是形成上市公司有进有退、市场良性循环的“助推器”。一般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大部分是“走不动、跟不上”或有重大违法行为的公司。退市制度作为一种有效的优胜劣汰机制,能够将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淘汰出市场,使得资本市场正常地新陈代谢。同时,退市制度也能够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起到威慑作用,驱使上市公司更加关注主业经营,促进规范运作,达到提升上市公司整体质量,促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目标。

对公司的运营大致产生三方面的影响

1、融资难度增加:失去上市地位意味着公司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融资渠道,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受到限制。

2、品牌形象受损:退市往往被视为公司经营状况不佳的表现之一,可能损害公司的品牌声誉,影响客户信任度及业务拓展。

3、员工士气受挫:对于员工来说,公司退市可能引发对未来不确定性的担忧,进而影响工作积极性和团队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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