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沉浸式“模拟法庭” 法官现场送出一份“旅游维权指南”
广场沉浸式“模拟法庭” 法官现场送出一份“旅游维权指南”
在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沙坪坝法院陈家桥法庭联合重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在重庆大学城核心商圈熙街商业街,通过演绎一起发生在旅游过程中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的庭审现场,为消费者、商户上演“家门口”的法治公开课。现场法官给消费者们送出了一份“旅游维权指南”。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以“模拟庭审”的形式再现了一起发生在游乐园里的典型案例。
2024年8月22日,黄某带6岁的女儿在某游乐园玩耍。在游玩七彩滑道的项目时,黄某抱着女儿,二人在工作人员的助推下,一同滑下滑道。然而,该项目实际仅允许一人单独游玩。下滑过程中,黄某右脚碰到滑道边护栏受伤骨折。随后,该乐园将黄某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右外踝骨折。双方协商未果,黄某遂向法院起诉经营该游乐园的公司,要求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购票游玩该乐园的七彩滑道项目。黄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乐园场地设有多处游客须知及警示标识的情况下,负有注意义务,故黄某对于事故的发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该乐园在游客须知明确规定仅限一人参加的情况下,未严格执行项目安全要求制止黄某与其女儿共同乘坐滑圈,反而助推黄某与其女儿滑出起点,放任危险后果的发生,在本次事故中具有重大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根据本案事故发生的原因力及过错,酌情认定该乐园承担60%的民事责任,黄某自行承担40%的民事责任。
“模拟庭审”中,“原、被告”围绕争议焦点举证质证并进行法庭辩论,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审判员”查明案件事实后当庭宣判,引用民法典关于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释法明理,让现场观众系统了解庭审程序,“零距离”感受庭审现场的司法威严与温度。
针对消费者遇到的旅游消费维权难问题,法官从就如何规避旅游过程中的风险问题给出了四点提醒。一是游客参加旅游团旅行的,旅游团对游客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人身损害的,游客有权请求赔偿。在维权过程中要及时保存好证据,如支付记录、旅游合同、聊天记录等。二是游客通过线上方式预定酒店、民宿,一旦遇到订单取消或无法提供预定房型的,有权向酒店、民宿经营者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游客可申请平台介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寻求帮助或向法院起诉。三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的,可以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若买到缺陷产品并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可以要求产品的生产者和产品的销售者承担侵权责任。四是游客在旅游过程中,要选择符合自己身体状况的旅行项目,并全面了解参加项目的注意事项,既要注重保护财物安全,更要保护好人身安全。
宣讲答疑结束后,法院干警就地“摆摊”设立法律咨询点,为有法律服务需求的商户、群众提供一对一的专业法律咨询。针对消费者的预付式消费陷阱、网购维权途径、维权如何取证、商户的经营风险防范、合同订立等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现场解答。
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