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之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满分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之一。2004年5月1日,公安部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三个部分。2017年10月1日,《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正式实施,其中科目一涉及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内容全部调整至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项目中。2024年6月13日,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推出改革新措施,将原来需要参加全部科目考试调整为只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不需要再参加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基本简介
科目一是指驾驶员理论考试,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的一种许可考试。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考试需要带上身份证等文件(具体向驾校询问)。
教学大纲
教学项目 | 教学内容 | 教学目标 | 学时安排 |
---|---|---|---|
C1 | C2 | C3 | C4DEF |
12 | 12 | 12 | 10 |
1.机动车基本知识 | 车辆结构常识 | 了解车辆的基本构成 | 1 |
车辆主要安全装置 | 熟悉各主要安全装置的配置;掌握仪表、报警灯的作用;掌握安全头枕、安全带、安全气囊、灯光、喇叭、防抱死制动系统的作用 | ||
驾驶操纵机构 | 掌握转向盘、加速操纵装置、制动操纵装置、变速器操纵杆、驻车制动操纵装置及其他操纵装置的作用 | 1 | 1 |
掌握离合器踏板的作用 | * | * | |
车辆性能 | 了解车辆性能与安全行车的关系;了解制动性能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 1 | 1 |
车辆检查和维护 | 掌握日常检查和维护的基本内容 | ||
车辆运行材料 | 了解燃油、润滑油、冷却液、风窗玻璃清洗液等运行材料的使用常识 | ||
客车制动系统及车门 | 了解客车行车制动装置、缓行器和驻车制动装置、客车乘客门、安全出口、客车外推式安全窗的结构特点 | * | * |
公交车制动系统及车门 | 了解公交车行车制动装置、驻车制动装置、乘客门的结构特点 | * | * |
汽车列车制动系统、连接与分离装置 | 了解汽车列车制动系统的结构特点;了解汽车列车连接与分离装置的结构 | * | * |
2.法律、法规及道路交通信号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 | 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的规定、考试标准、记分标准 | 1 |
道路通行规则 | 熟练掌握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熟练掌握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通行规则;熟练掌握变更车道、跟车与限制超车、会车规定、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掉头与倒车的规定 | 4 | 4 |
驾驶行为 | 熟练掌握正确驾驶的行为要求 | 1 | 1 |
违法行为处罚 | 掌握主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形、法律责任的基本知识、驾驶机动车禁止行为 | 2 | 2 |
机动车登记 | 掌握机动车登记的有关规定 | 1 | 1 |
交通事故处理 | 了解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处置方法 | ||
3.综合复习及考核 |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 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等相关知识;考核不合格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相应的内容和学时 | — |
注:1.本阶段理论知识应当采用课堂多媒体教学。
2.本阶段所有车型综合复习及考核不计学时。
教学辅助
教学软件
学员可通过手机端、电脑端的驾驶员模拟考试软件,学习交通法规。
教学书籍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编写的《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可由驾校统一购置发放驾驶学习资料,也可由驾校学员自费购置学习资料。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考试项目 | 考试内容 | 考试要点 | 考试目标 |
---|---|---|---|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 灯光、喇叭的使用;有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无划分车道的道路通行;交叉路口通行;变更车道;机动车限速通行;跟车与限制超车;会车规定;铁路道口及渡口通行;缓行、拥堵路段交替通行;漫水路、漫水桥通行;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掉头与倒车 | 熟练掌握各类道路条件下的通行规则;熟练掌握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熟知相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掌握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中与道路交通安全有关的主要规定 |
刑法 |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 | ||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 扣留车辆的情形;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 |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 事故现场处置;高速公路事故现场处置;现场报警和处置;自行协商事故处理;事故现场的强制撤离 | ||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 机动车驾驶证许可;机动车驾驶证种类、准驾车型和有效期;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条件;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车型;驾驶人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驾驶人考试要求;有效期满换证;转入换证;变更换证;驾驶证遗失补证;记分制度;违法记分分值及考试;驾驶证实习期;驾驶证审验;驾驶人体检;驾驶证注销;违法处罚 | ||
机动车登记规定 | 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临时行驶车号牌;机动车检验 | ||
2.地方性法规 | 根据地方性法规选定的重点内容 | * | 掌握地方性法规的重点内容 |
3.交通信号 | 道路交通信号灯 | 红灯;绿灯;黄灯;车道信号灯;箭头信号灯;黄色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 熟练掌握各类道路交通信号的种类、识别和作用 |
道路交通标志 | 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 | ||
道路交通标线 | 指示标线;禁止标线;警告标线 | ||
交通警察手势 | 停止信号;直行信号;左转弯信号;左转弯待转信号;右转弯信号;变道信号;减速慢行信号;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 | ||
4.安全行车、文明驾驶基础知识 | 驾驶行为 | 驾驶人驾驶行为要求;驾驶人对所驾车辆应负的安全责任;避让特种车辆;避让道路养护作业车辆;机动车停车;高速公路安全行驶;高速公路故障车处置;故障车警示要求 | 掌握正确驾驶行为要领;掌握主要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形、法律责任的基本知识 |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 驾驶机动车禁止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的处罚种类;对违反交通信号的处罚;对酒后、吸毒、服药驾驶的处罚;对涉机动车驾驶证违法的处罚;对涉机动车号牌违法的处罚;简易程序处罚;对不正当手段取得驾驶证的处理;超员、超载违法消除规定 | ||
5.机动车驾驶操作相关基础知识 | 仪表与指示灯 | 仪表;雾灯指示灯;机油压力表与报警灯;制动报警灯;燃油报警灯;水温报警灯;远、近光指示灯;安全带报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转向指示灯;其他指示灯 | 掌握机动车主要仪表、指示灯和操纵、安全装置的基本知识 |
操纵装置 | 转向盘;离合器踏板;制动踏板;加速踏板;变速器操纵杆;驻车制动器操纵装置;点火开关;灯光开关;风窗玻璃刮水、除霜和除雾装置 | ||
安全装置 | 安全头枕;安全带;防抱死制动(ABS)装置;安全气囊 |
考试预约
所有参加科目一、科目二考试的考生,都可以通过交警便民网(交管12123)预约考试系统预约。试点城市可以自学直考。
考试流程
科目一考试总时间为45分钟,考试试卷由100道题目组成,题型为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90分合格。考试试卷由计算机驾驶人考试系统按《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规范》规定的比例关系随机抽取、组合。
理论考试流程,便于更好地通过理论考试,希望能够帮助学员们更好地应对考试。同时通过了解流程,在考试当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 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待考场顺序领取本人学车档案;
- 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审核;
- 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 进入考试区域不许大声喧哗;
- 法规课本不许带入考场(或放进包内);
- 考试结束后,身份证本人收好保存,将档案交到考场前方《交证窗口》;
- 考试及格的学员在考场出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后离开考场;
- 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即可离开考场,听候所在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
关于补考:科目一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考试题库
- 2015年7月起公安部更新科目一题库1229题,大车题库不变。
- 考试题库为全国统一版本,不存在地方题的说法。
学车指南
年龄条件
年龄范围 | 报考条件 |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 可以报考C1(小型手动挡)、C2(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70岁以上可以报考C2 |
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 可以报考D(普通三轮摩托车)、E(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
年龄超过60周岁 | 学员需报考特训班 |
身体条件
检查项目 | 要求 |
---|---|
视力 | 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或单眼视力障碍,右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 |
辨色力 | 无红绿色盲 |
听力 | 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
上肢 | 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
下肢 | 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但右下肢健全的,能够自主坐立的,其他条件符合现行规定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
躯干、颈部 | 无运动功能障碍 |
体检证明 | 学员报名时应提供有效的体检证明,60岁以上及肢体有缺陷的学员,需到交管局指定医疗机构开具无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的体检证明 |
禁止申请条件
-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 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准申请的情形。
报名人员所需证件与材料
- 证件及复印件
- 本市户籍人员:报名时须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用A4纸竖着印,身份证印正反两面,上排反面,下排正面,不能印反,复印件上人头、字迹、公安局章必须清楚,不能有任何其他字迹,不能印得太黑,身份证不得涂改),也可用临时身份证报名,但身份证住址字数不得少于十个,入班时证件须在有效期内,学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各项考试。
- 非本市户籍人员:报名时须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北京市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及其复印件报名。复印件要求用A4纸复印,且边框清晰、内容清楚。
- 军人及武警人员:报名时须用驻京部队核发的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或退休证报名,同时要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处)证明(标准为A4纸或带有部队台头的B5信签纸)。证明要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证件号码和具体住址,加盖政治部(处)公章。报名时须提交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竖着印,上排印封皮、下排印内容页),体检到交管局指定医院体检即可,其他手续同身份证报名一致。
- 照片
- 报名学员需准备同版照片7张,报名时交6张,科目三考试合格后由学员本人再交1张。如身份证上的照片戴眼镜,则报名时必须交戴眼镜的照片;如考试时需要戴眼镜,则报名时也必须交戴眼镜的照片。
- 照片必须为半年以内近照,正面、正身、免冠、1寸(32MM×22MM)、白色背景彩色照片,人头约占照片长度的三分之二,光学照片、数码照片(分辨率为300dpi)均可。
- 照片必须露双耳,头上不能佩戴任何发饰,不能穿露肩膀衣服。
- 军人、公安或执法人员的照片须着便装。
- 表格
- 学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签字的“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如实填写“海淀驾校机动车驾驶员副案”,并在“机动车驾驶人招生协议书”、“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海淀驾校机动车驾驶员副案”上签字。
增驾
- 办理增驾手续的学员应持有一年以上的驾驶证。京外取得的驾驶证,需要换成北京市交管局核发的驾驶证,方可办理增驾。
- 持摩托车驾驶证可增驾C1(手动挡车型)、C2(自动挡车型),持汽车驾驶证可增驾D(普通三轮摩托)、E(普通二轮摩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