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重要基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主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本文将详细解析这三类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标准,并介绍如何证明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
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标准
自然人在民事行为方面的行为能力的衡量标准如下:年龄满十八周岁及以上的成年人以及年满十六周岁但未满十八周岁,并且以自身所获得之劳动报酬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之人,皆属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而对于年龄在八周岁及以上但尚未到达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无法完全认识到自身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均被归类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最后,对于年龄低于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和无法识别自身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则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者。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三类简述每一类的界定标准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岁且无精神疾病者,具备行为能力,可以自主从事各种民事行为,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食其力的未成年人,即16至18岁之间,以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受其行为能力不足影响。
2.限制行为能力人:8至18岁间的未成年人和无法完全辨识自我行为的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
他们独立实施的纯获利法律行为有效。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完全无法辨识自我行为的精神病患者,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纯获利法律行为均属有效。
但对于与他们年龄、智力及精神状态不相符的民事法律行为,则无效。
三、怎么证明老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
证明老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通常可按以下方式进行:
一是申请鉴定。可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老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专业鉴定。鉴定机构会通过对老人的认知能力、精神状态、记忆力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出具鉴定意见。
二是提供相关医疗证据。若老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老年痴呆症等影响其认知和判断能力的疾病,可提供相应的病历、诊断证明等医疗资料。比如医院出具的确诊老年痴呆且病情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诊断报告,能作为判断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依据。
三是生活表现方面的证据。收集老人在日常生活中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具体事例,如经常迷路、不认识家人、无法正确处理自己的财物等相关证据,辅助证明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法院会综合各方面证据,最终判定老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