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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朱元璋为了中央集权可不光废除了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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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朱元璋为了中央集权可不光废除了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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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年,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不仅废除了丞相制度,还设立了一个重要的机构——通政使司。这个机构的设立,不仅改变了明朝的政治格局,也为后世留下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前言
明初的政局可谓是波谲云诡,杀机暗浮,权力的斗争异常残酷。朝中大员往往此时还春风得意,下一刻就成了刀下亡魂。这一方面是大臣没能审时度势、不知进退所致,另一方面却是明太祖朱元璋不愿他人染指皇权的集权心理作祟。
为了实现皇权的高度集中,朱元璋裁撤中书省,废除了存在千年的丞相制度,设置了特务机关锦衣卫,将皇帝的权利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峰。
而朱元璋为了能使下情无碍上达,避免被臣下架空,在废除丞相前还增设了新的职能机构--通政使司。

通政司设立的背景
明代开国之后,或者说从建立吴政权开始,朱元璋为了有效治理国家、实行统治,其官僚机构仿照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并由丞相总领六部,掌管天下政务,向皇帝负责。
可作为开国之君,朱元璋对皇权的看重远超前代,他不能容忍朝中有权臣出现,更不需要丞相对他负责。明初担任丞相者,除徐达外竟无一人善终,当真是高危职位。
洪武六年,胡惟庸出任左丞相,因右丞相汪广洋被贬职,中书省实际由胡惟庸独领,其权势滔天可想而知。

《明史●奸臣传》中记载:胡惟庸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按制,“奏事不许隔越中书”,地方所上奏疏必送往中书省,由丞相先行拆阅后,方才呈送御览,这给丞相弄权提供了极大的操作空间。有左右丞相时两人还能互相制衡,出现像胡惟庸这样的独相时,生杀予夺,全凭其心意,专权自不可避免。
而奏疏的上达经胡惟庸之手,该给皇帝看的便照常呈送,不该给的便隐匿不报,时间一久皇帝也就成了瞎子、聋子,被架空也就自然而然了。

相对于在洪武十八年,朱元璋设锦衣卫掌诏狱、行巡查缉捕之权,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下情上达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
毕竟锦衣卫只是特务机关,充当天子耳目尚可,但绝非统治国家的正道,帝国的治理靠的是上下往来的公文,只有保持其畅通无碍,才是维系国家机器运转的根本。
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七月初八,朱元璋正式下诏置通政使司,设主官通政使一人,正三品,次六部、御史台之下,位列九卿。其职责掌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和臣民密封申诉之件。

通政司的职能作用
通政使司简称通政司,因有类于宋代通进银台司,故又称“银台”。
通政司设立之初,朱元璋就给予很高的期望,他曾对通政使道: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通政’名官。卿其审命令以正百司,达幽隐以通庶务。当执奏者勿忌避,当驳正者勿阿随,当敷陈者毋隐蔽,当引见者毋留难。
朱元璋把通政司看作是唐朝的门下省,其存在意义就是为了制约中书省的权力,实现“令天下臣民,凡言事者,实封直达朕前。”
通政司的出现的确分薄了丞相的实权,让朱元璋可以掌握言路,不被蒙蔽,但这对雄猜之主的朱元璋来说当然还不够。
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以"谋不轨"罪诛丞相胡惟庸,兴起大狱,诛杀了一大批朝中大员,并借机裁撤中书省、罢丞相,对政府架构进行了大的调整,而通政司的职责也进一步明确下来,成为定制。

通政司的职责主要有如下四点:
一、掌内外章疏,上达下情
朱元璋穷苦出身,自然深知民间疾苦,诉讼之难,统治者若不能及时了解下情,民生困顿无法消解,很容易造成民变,元末乱世的前车之鉴未远呐!
所以作为通政司最重要的一条职责便是上达下情,且朱元璋要求无论公文奏事大小,都需由通政司上陈,尤其在民事上更不得有半点马虎怠慢。
有这样专职的转呈奏疏机构存在,很好保证了皇帝对下情的掌控。

二、出纳帝命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下诏赋予了通政司“专职出纳”特权,通政司对各司衙门的奏章,都需堪合关防,分门别类上呈皇帝。
洪武二十六年,朱元璋又赋予通政司“核准帝命”的权力,皇帝下达的旨意、诏书必须经过通政司详审,复奏充当,然后交付有司施行。这样一来,防止了假传旨意、歪曲皇帝诏命的可能,保证了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贯彻实施。
三、收掌臣民密疏言事
由于朱元璋本人的出身关系,即便登上了皇位,成了九五至尊,依然对官僚阶层有着天然的猜疑和防范。
因此在洪武十八年,朱元璋颁布《大诰》时,就曾做出要求:凡有耆民人等赴京奏事,即便没有路引,关津把隘也得放行,故意阻碍者论罪。

耆老百姓上京奏事,就是上访告御状,为了保证百姓所奏之事能直达御前,朱元璋便要求通政司接待赴京百姓,使其具有保证进奏途径畅通的作用。
而对于大臣上奏的密疏,朱元璋也要求通政司保障其机密性,实封奏达御前。
四、掌控舆论
明代的法定舆论监督机关是都察院和六科给事中,都察院掌天下风纪,六科给事中主要监察六部施政。
尽管有完善的言官监察体系,可朱元璋仍不放心,他在大明的监察体系之外,又赋予通政司独立的舆论沟通功能。
通政司一方面保证四方民意上达,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的干扰,“广朝廷之聪明”。
另一方面通政司还要承担官方信息的发布,即通过编纂邸报(古代官方报纸),向全国各地抄发各司衙门、皇帝施政的动态新闻,引导舆情,“为朝廷之喉舌”。

通政司的名存实亡
朱元璋废除丞相,亲掌六部,加强了中央集权,通政司直接向皇帝负责,独立性自然不可能受到其他利害部门的侵扰。但皇帝一人的精力毕竟有限,每日不可能处理完上千的奏本,于是洪武十六年,朱元璋又设内阁充当秘书处,负责对上奏的奏章点检票拟。
明初的内阁权力很低,并不能形成中书省那般的权势,但明正统后,尤其是景泰年间,内阁地位迅速提高,班次不仅位在六部之上,还掌办一切诏敕机密文书,开始初具丞相的职责。
在伴随着明后期皇帝怠政,内阁权势膨胀,与当初中书省无异,直属皇帝的通政司的独立性也就荡然无存,除了转呈内外奏疏至内阁外,通政司的存在已经可有可无,渐渐沦为摆设。

网络图片结语
尽管通政司在明后期实际作用逐渐丧失,但不可否认的是,它的出现确实为皇帝了解民情、监督施政得失方面起到了巨大作用。
而且明代有许多冤案都是平民通过通政司的渠道,才上达到皇帝面前,比如著名的“李玉英案”、“芦客案”、“迁界案”等,如果没有通政司保障百姓上奏伸冤,恐怕将会多出很多冤狱,这对明代的司法体系的健全也起到了补充作用。
所以客观来论,通政司的设置为防止朝臣专权、蒙蔽视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朱元璋“通上下之情,达天下之政”的意图,在明代的政治框架内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值得后世借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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