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
西安新生儿医保办理指南
西安新生儿医保如何参加?缴费入口在哪?报销比例是什么?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西安新生儿医保的办理流程、缴费方式及待遇享受等相关信息。
参保方法
线下办理
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
参保方法:
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
待遇享受期: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出生超过90天的新生儿
参保方法:
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
待遇享受期: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至12月31日
出生日期距当年结束不足90天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参保:
- 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 如享受出生次年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
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
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的医保待遇。
父母不是西安户籍但在西安居住生活,宝宝该如何参保?
12岁以下少年儿童,其监护人取得西安市居住证可视同取得居住证。因此,当父母不是西安户籍,但在西安居住生活的,新生儿出生以后凭父母的居住证前往居住证所属社区或街道办参加新生儿医保。
线上办理
- 进入陕西医保小程序,点击【更多服务】
- 下滑找到【城市居民参保登记】
- 选择为他人登记,填写信息,附加资料上传宝宝户口本那一页,提交后等待审核通过后就可以进行缴费了。
缴费方式
常规缴费
个人缴费建议优先使用“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云闪付、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方式缴费,也可通过开办代收业务的商业银行柜面、自助缴费终端,以及税务办税服务厅等方式缴费。
缴费时,需选择“2025”年度。
(一)“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
(二)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板块、“陕西社保缴费”小程序;
(三)光大银行:微信城市服务、“社保云缴费”小程序、云缴费APP、手机银行;
(四)中国银联:云闪付APP(陕西社保缴费)、“陕西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办事大厅—社保;
(五)秦农银行:各营业网点、自助设备、助农E终端;
(六)建设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智慧柜员机、裕农通金融服务点、扫码付、秦务员APP;
(七)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点智能终端、“工商银行陕西分行”微信公众号、工银e缴费二维码扫码;
(八)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扫码付;
(九)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
(十)邮储银行: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数字人民币、扫码付;
(十一)招商银行:手机银行;
(十二)税务办税服务厅(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
待遇享受期
出生90天内
参保方法
出生90天内的新生儿,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待遇享受期: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出生超过90天
参保方法
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当年内可按照其他特殊人员缴费途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参保。由监护人携带新生儿的户口本等有效户籍证明,使用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保费。待遇享受期: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至12月31日。
出生日期距当年结束不足90天
如果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可选择继续缴纳出生当年医保,或缴纳出生次年医保。
- 如享受出生当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
待遇享受期 :出生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 - 如享受出生次年医保待遇,须在出生后90天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
待遇享受期: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注意: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报销比例
西安新生儿医保按照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进行报销
一、门诊待遇
参保居民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具体支付标准比例如下:
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和门诊部就诊:70%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诊:60%
二、急救抢救
门诊紧急抢救病种范围包括凡昏迷、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发性或损伤性气胸、血气胸、喉梗塞及气管支气管堵塞、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原因造成内外出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大改变者。
参保居民因门诊急救抢救入住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及相应支付比例予以支付,不属于门诊急救抢救的费用不纳入住院统筹支付。
三、住院报销
住院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
一级(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起付标准为150元,报销比例80%;
二级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70%;
三级起付标准为1200元,报销比例60%;
三级特等起付标准为2000元,报销比例50%。
最高支付限额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