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及其贡献
历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及其贡献
诺贝尔经济学奖,全称为瑞典中央银行纪念阿尔弗雷德·诺贝尔经济学奖,是瑞典中央银行于1968年为纪念诺贝尔而增设的奖项,旨在奖励在经济学领域做出杰出贡献的学者。自1969年以来,该奖项每年颁发一次,已成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的经济学奖项之一。以下是历届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及其获奖理由:
2020年代
2024年:达龙·阿西莫格鲁、西蒙·约翰逊和詹姆斯·A·罗宾逊,以表彰他们“研究制度如何形成并影响繁荣”。
2022年:本·伯南克、道格拉斯·戴蒙德、菲利普·戴维格,他们的理论改善了社会应对金融危机的方式,提高了人们对银行在经济中作用的理解,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期间。
2021年:戴维·卡德因对“劳动经济学的实证贡献”获得一半奖项,乔舒亚·D·安格里斯特和吉多·W·因本斯因在“因果关系分析方面的方法论贡献”分享另一半奖项。
2020年:保罗·米尔格罗姆、罗伯特·威尔逊,表彰他们“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新拍卖形式的发明”。
2010年代
2019年:阿比吉特·班纳吉、埃丝特·迪佛洛(法)、迈克尔·克莱默,表彰他们在减贫研究领域做出的贡献。
2018年:威廉姆·诺德豪斯、保罗·罗默,两人分别将气候变化和科技创新融入长期的宏观经济研究。
2017年:理查德·塞勒,将心理学假设融入到经济分析中,探讨有限理性、社会偏好及缺乏自制力等个人特质如何影响个人选择,从而影响市场。
2016年:奥利弗·哈特(英)、本特·霍尔姆斯特罗姆(芬兰),因对契约理论的贡献而获奖。
2015年:安格斯·迪顿,因在消费、贫穷与福利方面的研究贡献而获奖。
2014年:让·梯若尔(法),因其“对市场力量和监管的分析”获奖。
2013年:尤金·法玛、拉尔斯·彼得·汉森、罗伯特·席勒,以表彰他们在“资产价格实证分析”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
2012年:埃尔文·罗斯、罗伊德·沙普利,因稳定配置和市场设计实践理论获奖。
2011年:托马斯·萨金特、克里斯托弗·西姆斯,他们得奖的理由是“对宏观经济中因果的实证研究”。
2010年:彼得·戴蒙德、戴尔·莫滕森、克里斯托弗·皮萨里德斯,他们对市场的分析使其可以得到这个奖项。他们分析了市场大部分交易都是为贸易而进行的,会出现一些贸易摩擦,买者很难得到想要买的商品,而卖者很难找到消费者;在劳动力市场上许多公司也发现会有许多工作空缺,而一些失业人员找不到适合的工作岗位。
2000年代
2009年: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奥利弗·威廉姆森,奥利弗·威廉姆森因“在经济管理方面的分析、尤其是对公司边界问题的分析”获奖,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则因“经济管理尤其是公共管理方面的成就”获奖。
2008年:保罗·克鲁格曼,表彰他关于“新贸易理论”发展及“区域经济活动”领域做出的贡献。
2007年:莱昂尼德·赫维奇、埃里克·马斯金、罗杰·迈尔森,表彰他们在创立和发展“机制设计理论”方面所做出的重要贡献。
2006年:埃德蒙·费尔普斯,费尔普斯对宏观经济学理论最为重要的贡献在于他提出了附加预期的菲利普斯曲线,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对通货膨胀与失业关系的认识;他还建立了工资与价格定价的非协同模型,提出了著名的“黄金律”。
2005年:罗伯特·奥曼、托马斯·谢林,以表彰他们在博弈论分析方面的重要贡献。
2004年:芬恩·基德兰德、爱德华·普雷斯科特,他们在“动态宏观经济学:经济政策时间一致性和经济周期背后的推动力”方面做出了杰出贡献。
2003年:罗伯特·恩格尔、克里夫·格兰杰,用“随着时间变化的易变性”和“共同趋势”两种新方法分析经济时间序列,从而给经济学研究和经济发展带来巨大影响。
2002年:丹尼尔·卡尼曼、弗农·史密斯,表彰他们在行为经济学和实验经济学方面的贡献。
2001年:乔治·阿克洛夫、迈克尔·斯彭斯、约瑟夫·斯蒂格利茨,表彰他们在研究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开创性贡献。
2000年:詹姆斯·赫克曼、丹尼尔·麦克法登,表彰他们对微观计量经济学领域所做出的贡献。
1990年代
1999年:罗伯特·蒙代尔,表彰他对不同体制下货币与财政政策以及最适宜的货币流通区域分析所做的贡献。
1998年:阿玛蒂亚·森(印度),表彰他对福利经济学领域做出的突出贡献。
1997年:罗伯特·默顿和迈伦·斯科尔斯,默顿是研究金融资产定价理论的大师,斯科尔斯在期权定价方面做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1996年:詹姆斯·莫里斯(英)和威廉·维克里(加),在信息经济学、最优税制和拍卖理论方面做出贡献。
1995年:罗伯特·卢卡斯,因理性预期和宏观经济学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94年:约翰·海萨尼(美)、约翰·纳什(美)和莱茵哈德·泽尔腾(德),在非合作博弈论方面做出贡献。
1993年:罗伯特·福格尔和道格拉斯·诺斯,在新经济史、制度变迁理论方面做出贡献。
1992年:加里·贝克尔(美),因经济学与人类行为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91年:罗纳德·科斯(英),因产权和交易费用理论而获奖。
1990年:哈里·马科维茨、默顿·米勒和威廉·夏普,在金融经济学方面做出贡献。
1980年代
1989年:特里夫·哈维尔默(挪),因现代计量经济学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8年:莫里斯·阿莱(法),因市场理论和资源有效利用分析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7年:罗伯特·索洛,因经济增长理论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6年:詹姆斯·布坎南(美),因公共选择理论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5年:弗兰克·莫迪利安尼(意),因储蓄的生命周期理论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4年:理查德·斯通(英),因国民收入统计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3年:杰拉·德布鲁(美),因一般均衡理论的证明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2年:乔治·斯蒂格勒(美),因产业组织和规制理论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1年:詹姆斯·托宾(美),因凯恩斯理论的数学模型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80年:劳伦斯·克莱因(美),因经济体制的数学模型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70年代
1979年:西奥多·舒尔茨(美)和阿瑟·刘易斯(英),在发展经济学方面做出贡献。
1978年:赫伯特·西蒙(美),因经济组织的决策过程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77年:贝蒂尔·俄林(瑞典)和詹姆斯·米德(英),因国际贸易理论和国际资本流动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76年:米尔顿·弗里德曼(美),因货币主义和永久性收入假说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75年:列奥尼德·康托罗维奇(前苏联)和佳林·库普曼斯(美),在线形规划、资源最优分配理论方面做出贡献。
1974年:岗纳·缪尔达尔(瑞典)和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英),因货币理论、经济、社会和制度的互相依赖分析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73年:华西里·列昂惕夫(美),因投入产出法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72年:约翰·希克斯(英)和肯尼斯·阿罗(美),因一般均衡和福利经济学方面的贡献而获奖。
1971年:西蒙·库兹涅茨(美),因对人口与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关系的分析而获奖。
1970年:保罗·萨缪尔森(美),因发展了静态和动态经济理论,提高了整个经济学的分析水平而获奖。
1969年,获奖者:拉格纳·弗里希(Ragnar Frisch)和简·丁伯根(Jan Tinbergen)。获奖理由:发展了动态模型,并将其应用到经济进程分析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