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实施新建筑施工用电标准,三级配电等要求更严格
2025年起实施新建筑施工用电标准,三级配电等要求更严格
2025年1月1日起,新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正式实施,取代了原行业标准JGJ46-2005。新标准针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提出了更全面、更严格的要求,旨在进一步提升用电安全水平,减少触电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新旧标准对比:更全面的安全保障
与旧版标准相比,JGJ/T46-2024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适用范围更明确:新标准明确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中,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配电系统的设计、安装、使用、维修及拆除。
系统要求更严格:新标准强调了三级配电系统、TN-S接零保护系统和二级漏电保护系统的必要性,对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及其电器选择与使用提出了更详细的规定。
新增内容更全面:补充了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安装及检查要求,完善了钢索配线的相关规定,增加了塔式起重机供电电缆敷设方式及其固定要求,并明确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共同验收临时用电工程的流程,强调了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核心安全要点解读
三级配电系统
新标准继续强调三级配电系统的重要性,即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三级配电结构。这种结构能够有效控制用电设备的电源分配,确保在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切断电源,减少事故影响范围。
TN-S接零保护系统
TN-S系统是将工作零线(N线)与保护零线(PE线)完全分开的供电系统。新标准要求施工现场必须采用TN-S系统,以提高用电安全性。在该系统中,所有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确保在设备发生漏电时能够迅速跳闸,避免触电事故。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新标准对漏电保护器的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
- 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场所,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
- 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
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规范使用
- 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不小于1.2mm。
- 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 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应不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超过3m。
- 配电箱、开关箱应有防雨、防尘设施,并应配锁,由专人负责。
常见安全隐患及防范措施
外电防护不足
施工现场常有外电线路穿越,若防护不当,易发生触电事故。新标准要求,当外电线路电压等级在1kV以下时,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应小于2.5m;当外电线路电压等级在1kV~10kV时,最小安全距离不应小于3.0m。
电缆线路敷设不当
电缆线路应避免沿地面明设,宜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埋地电缆的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建筑物、道路等易受损伤的场所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用电设备管理不善
所有用电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即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防雷措施缺失
在施工现场的高大设施(如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应设置防雷装置,其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新标准的实施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提供了更全面的技术指导。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JGJ/T46-2024标准,确保临时用电系统的安全性与合规性。同时,加强培训和监管,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以预防事故发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