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过期≠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驾驶证过期≠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仍需赔偿
驾驶证过期后若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会进行赔偿呢?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答案却并不那么显而易见。让我们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探讨这个问题。
案例引入
2024年9月,何某驾驶轿车与冉某骑行的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冉某受伤及双方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何某因驾车时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及,冉某因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过人行横道,双方承担同等责任。涉案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然而,事故发生时何某的驾驶证已过期。保险公司辩称,何某在驾驶证到期后未换证,属于无证驾驶,因此拒绝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何某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是导致涉案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未向法庭证明已向投保人告知免责条款内容。何某的驾驶证虽逾期未审验,但并未被依法取消驾驶资格,应认定具备驾驶资格。保险公司不能以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为由拒绝赔偿。何某的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与涉案事故发生无直接因果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由此可见,即使驾驶人在驾驶证“过期”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仍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保险责任。
驾驶证过期与无证驾驶的区别
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后,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但实践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无证驾驶并不包括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情形。例如,在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法院明确指出驾驶证过期未年检不等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江苏启东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认为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换领新证的情况下,驾驶人开车不算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进行赔偿。
实际案例分析
在多个实际案例中,法院均支持了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的观点。例如,在一个案例中,钟吟驾驶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保险公司以驾驶证超期未审验为由拒绝赔偿。但法院认为,超过有效期的驾驶证可以在一年内补办审验手续,驾驶证未及时换证并不意味着驾驶人驾驶技能和水平的丧失,即驾驶证超期并不等于没有驾驶资格。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9万元。
专家解读
专家指出,驾驶证过期并不等同于无证驾驶,因此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由拒绝赔偿。多个法院的判决均支持这一观点。例如,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在一起案件中明确指出,驾驶证过期未年检不等于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样,江苏启东法院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并认为驾驶证有效期届满未换领新证的情况下,驾驶人开车不算无证驾驶,保险公司应进行赔偿。
建议
虽然驾驶证过期并不必然导致保险公司拒赔,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损失,建议各位车主务必定期检查并及时更换驾驶证。驾驶证的有效期分为6年、10年和长期三种。在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可换发十年有效期的驾驶证;在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同样未记满12分,即可换发长期有效的驾驶证。长期驾驶证并非永久免检,驾驶人仍需按规定接受审验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