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支持旅居养老,老年人可随季节选择居住地
国务院发文支持旅居养老,老年人可随季节选择居住地
“再过半个月,这边就冷了,我和老伴儿就要回开封了。等到冬天,我们再去南方。”8月12日,市民陈友鹏在电话里说。今年,65岁的陈友鹏和老伴儿在黑龙江省伊春市度夏。“老伴儿身体不太好,伊春夏天凉快,我们每年都会来这里住一段时间,也就是网上说的旅居养老。到了冬天,我们计划在海南住上一段时间。”陈友鹏说。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60后”退休潮的到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开始寻求既能安享晚年又能保持高品质生活的养老方式。旅居养老,这种将“候鸟式养老”和“度假式养老”相结合的新型养老模式,正在成为老年人的新选择。
旅居养老的兴起并非偶然。一方面,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加剧,截至2024年底,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97亿,占总人口比重达21.1%。另一方面,“60后”群体陆续退休,他们普遍身体健康、精力旺盛,且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和文化追求,对养老生活有着更高的期待。
与传统养老方式相比,旅居养老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时间自由是其最大特点。老年人可以根据季节变化,在不同城市之间辗转,选择最适合的居住地。其次,生活品质得到显著提升。在旅居地,老年人可以享受特色养生、医疗保健、旅游观光等一系列服务,满足多样化的需求。更重要的是,旅居养老能够带来精神上的满足。与走马观花式的旅游不同,选择旅居养老的老年人可以在一个地方住上数月,慢游景点、细品人文,用心感受生活的美好。
国家也高度重视旅居养老的发展。今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提出,要拓展旅游服务业态,组建覆盖全国的旅居养老产业合作平台,培育旅居养老目的地,开展旅居养老推介活动。此外,民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中,也明确提出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省际旅居养老合作,制定旅居养老地方、团体标准,发布旅居养老服务机构推荐目录,开发旅居养老、家庭同游等产品和线路。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各地积极探索旅居养老新模式。以上海杨浦区为例,当地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为老年人提供订餐、活动支持、助浴等服务。同时,江浦路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也同步对外开放,提供养生、书法、声乐、体测等服务,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的养老服务。
个人体验方面,一位选择在广西巴马旅居的老人分享了她的日常生活。她每天上午在三门海万寿谷欣赏美景,中午在景区附近的土餐馆品尝当地美食,下午乘船游览天窗群,晚上则与其他旅居者一起泡脚放松。这样的生活节奏既悠闲又充实,充分体现了旅居养老的魅力。
旅居养老不仅是一种生活方式的选择,更是一种生活态度的体现。它让老年人不再受制于固定的生活环境,而是能够根据自己的喜好和需求,自由地选择居住地,享受高品质的养老服务。同时,旅居养老也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的社交机会,让他们在旅途中结识新朋友,分享生活体验,感受生命的活力。
随着旅居养老模式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这种生活方式。无论是在风景如画的江南水乡,还是在温暖宜人的海南岛,亦或是在充满异域风情的边陲小镇,老人们都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诗和远方”。让我们期待一个更加美好的养老时代到来,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