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老人跳广场舞强身健体,广西夫妇用瑶山歌普法
北京老人跳广场舞强身健体,广西夫妇用瑶山歌普法
在广场上、公园里,身着色彩鲜艳服装的老年人欢快地跳着舞蹈。广场舞是许多中老年人健身的首选,也是基层各社团、健身站点活跃开展的项目。
广场舞兼具体育、文化、艺术等多种元素,因其简单易学、运动量适中、参与性广、主题欢快、健全身心等特点,迅速得到中老年群众的喜爱。
在北京市朝阳区富力又一城社区,老年舞蹈队在春日里载歌载舞,手臂翻飞,脚步轻盈,欢笑声此起彼伏,用舞蹈诉说激情与活力。张富清退休近十年,参与社区广场舞运动已有近六年的时间。张富清说:“通过参加社区的老年跳舞队,我感觉自己的精神状态和年轻人没有区别。广场舞增强身体素质,提高心肺功能,增强肌肉力量,改善关节灵活性,有助于预防和延缓老年人常见的疾病,让我们保持健康的体魄。”
富力又一城社区老年舞蹈队许多广场舞曲目都选自中国传统音乐,舞蹈动作也是传统舞蹈的延续和发展。老年人通过广场舞感受中华传统文化魅力,增强文化自信。“广场舞对我们老年人来说,不仅是一种健康的锻炼方式,更是一种社交活动和精神寄托。广场舞可以为我们老年人带来身体、心理和社交方面的多重益处,让我们的晚年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张富清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上林县镇圩瑶族乡镇马社区有这么一对“法律明白人”夫妻档:他们是村里孤寡老人的解闷人,用爱的行动兜起了村里孤寡老人日常的点滴幸福;他们是群众身边矛盾纠纷的解结人,在矛盾调解、基层法治建设一线忙碌着,悉心化解群众忧心事;他们是群众身边学法的解惑人,在法治宣传最前沿奉献着,同心合奏“非遗+普法”和谐曲……他们就是镇马社区的“法律明白人”卢成、蓝连青夫妇。
卢成、蓝连青夫妇的家庭是五代同堂,聚集瑶、壮、汉3个民族,两人结婚多年来,夫妻恩爱、孝敬老人、热心助人、邻里和睦,是乡里有口皆碑的“模范家庭”,2018年被评为“全国最美家庭”。因他们身上有着孝老爱亲的美好品德和热心公益的奉献精神,在当地群众中有一定名望,夫妇双双成了镇马社区的“法律明白人”。
在社区邻里矛盾纠纷化解中,卢成、蓝连青夫妇是最佳搭档。遇到纠纷只要夫妻一出场,一个讲“法”、一个讲“情”,一个讲“狠”话、一个讲“软”话,矛盾纠纷也就化解了。
在卢成老家隔壁住着李奶奶。李奶奶育有3子,然而命运多舛,大儿子早年因病去世,小儿子天生智障,生活自理能力有限。随着年岁的增长,李奶奶的身体状况也日渐衰弱,按照家庭协议,她由二儿子夫妇赡养。但时间长了,二儿子夫妇对李奶奶的态度逐渐发生了变化,不但照顾不周,有时还恶语相加,李奶奶感到十分心寒和无助。
得知这一情况后,卢成、蓝连青夫妻主动介入,决定帮助这个家庭解决矛盾,恢复往日的和谐。蓝连青夫妇分别与李奶奶、二儿子夫妇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倾听各方的诉求与不满。在与二儿子夫妇的交流中,卢成耐心引导他们认识到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更是道德上的责任。蓝连青还分享了许多关于孝顺老人的正面案例,强调了家庭和睦对个人幸福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他们行为中不当之处,鼓励他们换位思考,理解老人的不易。经过多次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李奶奶搬去与大儿媳同住,二儿子夫妇承诺定期给予经济支持,并在节假日与家人一同探望李奶奶。
卢成是瑶山歌非遗传承人,在运用这一民族特色技艺开展普法工作中,夫妻俩动了不少脑筋。他们把乡里会唱瑶山歌的乡亲集中在一起,成立了瑶山歌艺术团,并多方收集散落民间、内容单一的瑶山歌,根据现代文化特点进行提升,把瑶山歌变成具有固定曲谱、随文可唱、词韵合拍的民间音乐,分为四声部吟唱、二声部对唱和个人独唱,每四句一节,每句五字,首尾共韵,错落有致,形式优美,韵律和谐,使山歌的曲调唱腔更丰富,表现力更强。
夫妻俩还根据镇圩乡居民以瑶族为主体,壮、汉、苗、侗等多个民族杂居的特点,编写瑶话普法山歌,将法律法规、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家风建设、孝道文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乡风文明内容融入瑶山歌创作中,还结合瑶山鼓声的振奋性、鼓点节奏的可舞性等特点,编排瑶山鼓法治舞蹈,融入晨练和广场舞之中,让乡亲们在欢快舒畅的鼓点舞步中,既体验健身的快乐,又获得法治的感悟。
近年来,瑶山歌艺术团多次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市里各级各类表演,频获大奖,大放异彩。一只瑶山鼓,一曲瑶山歌,成为非遗文化传承人法治宣传的有力工具,“非遗+普法”传递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的新模式,让法治宣传教育更接地气、更有生气、更凝人气,成功架起了民族传统文化与新时代法治文化相融合的桥梁。
广场舞作为一种低强度的全身运动,非常适合老年夫妻一起参与。不仅可以锻炼身体,还能增进感情,结识新朋友。无论是快步走还是骑固定自行车,这些活动都能让老年人在轻松愉悦的氛围中保持身体健康。穿上舒适的运动鞋,慢慢开始,享受每一次锻炼的乐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