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到底限什么 限多久 什么情况下可解除
法院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 到底限什么 限多久 什么情况下可解除
截至2023年6月,全国法院(不包括军事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数已超过2665万。对于这些失信被执行人,法院会发布限制高消费令。那么,这一“限高”措施具体限制了哪些消费?其期限是多久?又在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呢?
什么是限制高消费令?
限制高消费令,简称“限高”,是指当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时,法院会采取相应的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经营所必需的相关消费。简而言之,这一措施主要针对的是那些“无钱偿还”的被执行人。
限制高消费的具体内容
根据《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当被执行人为自然人时,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 购买不动产或进行高档装修;
-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 旅游、度假;
-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 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等。
对于单位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将受到相应限制。
专业解读
被执行人除了上述明确列出的高消费行为受限外,其他正常消费行为并不受限。
“限高”是在消费领域限制被执行人的“挥霍”行为,主要包括限制被执行人采用特定交通方式出行,限制被执行人在购买不动产和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学、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方面的高消费行为。依据“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的原则,除了上述规定列明的高消费受限之外,其他的如乘坐列车硬卧、硬座,轮船二等以下舱位;住没有达到星级以上宾馆、酒店;购买经营必需车辆;子女就读非高收费私立学校、公立学校等等都是可以的。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必然会面临限制高消费的措施。
《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因此,单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自然要会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采取限高措施。若被执行人违反限高令,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拘留、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法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限高”措施的期限
一般而言,只要被执行人未履行完毕债务,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就会持续存在。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限高:
- 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债务;
- 被执行人提供了确实有效的担保;
- 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限高;
- 被执行人因生活、经营必需或其他紧急情况而需进行被禁止的消费活动。
“欠债还钱”是基本的道德和法律原则。若因纠纷被判决或裁定偿还债务,建议主动履行义务。若暂时无法偿还,也应积极配合法院,主动申报财产情况,并努力寻找履行债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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