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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AI 必将改写网文行业,请给个写法

创作时间:
2025-01-22 01:59:43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如果 AI 必将改写网文行业,请给个写法

上个月,“番茄小说AI授权协议”事件引发网文圈热议,网文作者们打响了反对AI训练的抵制战。虽然事件以番茄小说开通“解除AI授权”通道告终,但AI“入侵”网文行业带来的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AI浪潮下,网文平台如何与AI共存?网文作者又该如何应对?

经过20多年的发展,网文平台们深耕各自的细分领域,网文行业形成群雄割据的稳定局面。但从去年开始,AI成为各网文平台发展的关键词,部分平台甚至还自研出AI大模型,用于辅助创作等,竞争格局开始生变。

AI成为网文平台竞争的关键武器

《2023 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指出,自2022年底ChatGPT 横空出世后,AIGC 已经应用于网络文学海外出版、创作辅助、同人粉丝活动等领域。事实上,AIGC在IP前置开发等领域已大显身手。

  • 阅文集团:去年7月发布国内首个网文大模型——阅文妙笔。目前作家助手AI功能周使用率已达30%。
  • 中文在线:推出AI辅助创作大模型“中文逍遥”,一次能生成一万字,是全球首个万字创作大模型。
  • 七猫:推出“AI小助理”功能,可以为创作者提供历史文化信息、为作品角色命名、自动生成场景描写等帮助。
  • 番茄小说:基于豆包大模型,上线AI扩写、AI改写、自定义描写、AI续写、AI起名、卡文锦囊、AI助手七大功能。

除了将AI技术应用于内容供给侧,网文平台们还将AI应用在业务拓展、辅助用户阅读或提升平台运营效率的过程中。

番茄小说很早将AI技术应用在“听书”功能中。依赖字节跳动的AI Lab智能语音和音频团队升级的“情感配音”技术,AI配音不再是冰冷地读出小说内容,而是有情绪地“演”出来。

AI在阅文出海业务中也担当着催化剂的作用。截止2023年底,阅文的海外阅读平台WebNovel向海外用户提供约3800部中文翻译作品和约62万部当地原创作品。在WebNovel畅销榜排名前100的作品中,就有21部作品是由AI翻译的。

网文平台拥抱AI的背后逻辑

网文平台之所以如此重视 AI,是随着短视频的强势崛起,网文对用户的吸引力开始下降,网文平台们的日子过得并不算舒心。AI的出现,或许是这些网文平台们打破“天花板”的一次机会。

以阅文为例,其2023年年报显示,2023年的收入为70.12亿元,同比减少8%,已经出现连续两年下滑的情况。分业务来看,阅文2023年在线业务和版权运营及其他都有所下降,这也意味着,阅文在付费阅读、网络广告,制作及发行电视剧、动画等方面都遇到增长瓶颈。

在收入难以实现大幅度突破的情况下,降本增效成了网文平台们共同的命题,而正在席卷内容产业的AI浪潮,给这个命题提供一个思路,这也是网文平台们争相开发大模型的主要动力。

AI在降本增效方面的奇效,在阅文的出海业务中已经得到验证。侯晓楠透露,AI翻译正在突破成本和产能的限制,无论是质量还是效率都表现不错,“阅文的网文翻译成本平均降低了9成,同时效率大幅度提升,从以前一天只能翻几章,到现在上千章,目前已诞生爆款翻译作品。”

AI带来的挑战与思考

AI技术的发展,无疑给网文行业带来发展机遇,但作为新兴技术,AIGC还存在现有法律无法覆盖到的空白地带,这也给行业发展带来挑战。

训练素材侵权问题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提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预训练、优化训练等训练数据处理活动,遵守“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等规定。

番茄小说的“AI授权协议”事件,暴露出网文行业AI大模型使用网文作品作为训练素材的问题。但在该事件爆发之前,网文行业早有平台发布AI大模型,用作者们的文章进行训练,但训练的作品、过程,作者们并不知情,这个“黑箱”也让作者们担忧自己的作品早已成为AI的养料。

北京市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律师表示,AI在学习时集合了无数作者的作品,即使有作者感受到有侵权问题存在,也很难去取证。出现这一问题,其实与立法滞后有关,因为法律是根据现有的情况去制定的,所以新业态出现后,技术发展的速度往往快于立法。

AI生成内容的版权问题

李律师表示,AI经过训练后输出成果其实是一个“再创作”的过程,通过技术处理,用不同于此前任何一个作者的语言进行表达,从著作权来看,很难构成侵权,“因为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思想。”

但李律师也列举出一些可能构成侵权的情况:一种是AI经过训练后输出的内容与其他文学作品的内容高度相似,另一种是AI使用故事情节非常有“特点”,比如像金庸小说等知名文学作品中的那些家喻户晓的情节。

AI小说是否可以称得上是作品?

在李律师看来,纯用机器生成的文字,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学作品、口述作品、摄影作品等。

国内首例“AI文审图”著作权案件的当事人李昀锴在采访中提到,法院判断是不是构成作品的核心条件,在于独创性。在判决书中也提到,只有具备独创性的智力成果才能构成作品,机械性的智力成果就不行。也就是说,“万人操作,但结果唯一”的AI内容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判断AIGC的“独创性”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卢亮律师说,不同的大模型的算法、主要使用的素材、权重都有所差别,往往是一个黑盒,从表达差异性来看,大模型在不同的提示词下甚至在不同的时间点所形成的文字、图案以及图文组合确实可能是独一无二的;其次,现在随着算力越来越强以及算法的不断迭代优化,AIGC的“非人”错误可能会越来越少。基于这两点,一般公众、甚至文学艺术领域的专业人士都可能难以判断出它是纯由机器生成的,还是有人为因素存在。虽然目前的《著作权法》原则上是保护“独立创作、源自本人”的表达、着眼于“人”的利益,但当某个“作品”的表达以他人视角已经完全判断不出来是人创作的还是大模型生成的情况下,如果著作权法律制度没有根本性变革,这样的“作品”很可能在事实上视同于人类创作的作品获得了同等的保护。

AI未来是否会取代传统作者?

“AI写出来的东西有市场,那就有可能会取代。”李律师说,我们创作一本小说,需要在家闭门写个两三年,如果创作一本好的小说需要的时间要更长,而AI在闪念之间可能就创作出来了,而且质量可能比人苦思冥想写出来的东西更好。

但李律师也提到,与高水平的作者相比,AI创作出来的内容还是有一定的差距,因为在目前阶段AI创作的内容还有逻辑错误等问题存在。但AI发展的非常迅速,一些特殊行业的工种其实可能会受到AI的威胁,“未来人和人之间的竞争反而弱了,面临的是人和机器的竞争。”

“我觉得AI缺乏真正意义上的人类文明和精神世界的‘多样性’。”卢亮律师对AI网文的态度比较消极,同时,卢亮律师认为人类文学艺术的未来不应该由AI主导。卢亮律师认为,人类从事作品的创作,作品创作真正大繁荣大发展应当是:允许作品内容良莠不齐、允许创作水平有高有低、就像大自然的基因突变一样,“变”本身比有“变”得意义更重要,不同方向的“变”才形成了不同的生态位和生物多样性。卢亮律师认为,大部分AI有预设目标和规则,始终在寻求相对最优解,这不应该是一个作品创作的思路。真正的人类创作鬼才不讨好读者,自己创作自己的东西,但以自己的“少数见解”反过来深刻影响读者和受众,这样的产出和接纳只有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才能做到。但AI的目标是做一个“好学生”,大部分的AI在努力迎合使用者的心态和需求,所以也就永远不会诞生出人类创作环境中的“鬼才”。卢亮律师还认为,作者和读者的认知是可以被塑造的,不同时期关于共鸣和情感体验的认知是不同的,广大的读者应该跟更多不同风格和内容的作品形成共鸣,至少保持接触,就像点一桌菜要尝不同的味道,一道不好吃的菜,会让好吃的菜味道更上一个台阶。而AI生成内容能否带来这种真正的“多样性”,是存疑的。

AI浪潮带来的挑战,不仅仅是针对某个网文平台的,亦不是针对网文行业的,而是整个社会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需要网文作者、平台、法学界、读者、公众一起去探讨解决方案。否则被“终结”掉的不会只是创作者,还可能是整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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