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诉成功后,再审程序揭秘
抗诉成功后,再审程序揭秘
2024年12月10日,一场大雪包裹了整个兰州城。对于沈星(化名)一家而言,漫天的白雪似乎也代表着公平正义的即将到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最高人民法院指令甘肃省高级法院再审,12月13日,甘肃省高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而此时,距离马某林被原判认定构成盗窃罪刑满释放,仅剩8天。
这起案件的再审过程,为我们揭开了抗诉成功后,再审程序的神秘面纱。
再审程序的启动
再审程序的启动,是整个再审过程的第一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再审是启动再审程序的重要途径之一。具体来说,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在马某林抢劫案中,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抗诉,正是启动再审程序的关键。抗诉作为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是启动再审程序的重要途径之一。当检察机关发现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可以依法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
再审程序的审理过程
再审程序的审理过程,是整个再审程序的核心环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案件的审理程序应当按照原审程序进行。具体来说,原来是第一审案件的,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当事人对所作的判决、裁定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在马某林抢劫案中,甘肃省高级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一判决,正是经过严格的再审程序审理后作出的。
再审判决的制作和执行
再审判决的制作和执行,是整个再审程序的最后环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判决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作出。再审判决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在马某林抢劫案中,甘肃省高级法院作出的再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马某林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限制减刑。这一判决,充分体现了再审程序在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
抗诉成功案例分析
马某林抢劫案,是一起典型的抗诉成功案例。2015年案发至今,已有近十年的时间。案件究竟堵在了哪里?三级检察机关接续抗诉背后是怎样的坚守?检察官充分挖掘电子证据的价值又为成功抗诉作出了怎样的贡献?
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案发现场,对话被害人家属、办案检察官、检察技术人员,尝试讲述背后的办案故事。
神秘失踪后被发现埋尸荒野
“我和他人开车到九寨沟浪(玩儿)去了……”
2015年5月26日早上6点左右,沈红(化名)的女儿和弟弟沈星都收到了她发来的短信,家人回拨电话,却发现关机。5月31日凌晨4点,沈星再次收到短信“我们再浪二十几天回去……”这一次,电话依旧打不通。
感觉事有蹊跷后,沈红的丈夫王明(化名)到甘肃省临夏市公安局报案。不久,王明在家里发现了妻子的一部旧手机,充电并开机后,妻子储蓄卡内钱款被多次提取的短信扑涌而来。王明马上向公安机关报告了该情况。
临夏市公安局迅速调取银行监控视频,锁定了和政县的马某林。马某林在银行提款时的装扮一度让警方怀疑是个女人:1米7左右的身高,一头长发,戴着口罩,穿着女式T恤、蓝色牛仔裤、白色运动鞋。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调取了沈红所在小区的监控视频。2015年5月25日晚接近10点,沈红接到电话后离开小区。监控最后捕捉到的画面,是沈红出现在她经营的鞭炮店附近。公安机关通过调取道路监控视频发现,大约同一时间,马某林驾驶一辆黑色轿车进入临夏市,离开临夏时副驾驶座位上出现了一名女性。
2015年6月21日,公安机关在马某林家门口将其抓获,从其住宅中查获了32万元现金和沈红的一张储蓄卡,在住宅附近的杂物堆中,提取到他男扮女装时的所有衣物。
马某林坚称其与沈红仅有生意上的往来,并不熟悉,更没有开车搭载过她。黑色轿车是他从堂弟处借的,车上的女性是他找的“小姐”。至于家中的32万元现金,马某林解释说,18万元是赌博赢的,10万元是贷款,还有4万元是做生意挣的。
然而,当公安机关向马某林堂弟询问马某林借车的情况时,其提供的一些信息引起了公安人员的注意:“车开回去后我发现,车后排脚垫处有几处血迹,后排座位也有一片不明液体,几根女性头发。副驾驶上还有一个女式黑色发卡。”公安机关对马某林堂弟替换下的旧脚垫进行鉴定,证实上面的血迹正是沈红的。
公安机关怀疑沈红可能已经遇害。结合马某林堂弟的证言——马某林在凌晨5点给他打电话说车熄火在某村半山坡附近,两人离开之前,马某林称要去看一下旁边自家的树苗,公安机关决定组织警力对车熄火处周围进行挖掘。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就是在那里,一开始公安人员挖了很久,都没有发现被害人。”该案公诉人马凌云带记者走访埋尸现场时,站在车辆熄火地的半山坡处,指着大约30米处的一处荒弃田埂说:“公安人员停下休息时,一名经验丰富的刑警发现有一片草地有些异样,他们试探着在此处往下挖,真的发现了沈红的尸体。”马凌云称,经法医鉴定,沈红系被他人采用捂压口鼻、套头等手段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而多名证人证实,马某林家在埋尸地附近并无树苗。
得知公安机关找到沈红尸体后,马某林一改往日的供述,承认当晚搭载的女性确实为沈红,其是受沈红丈夫王明委托将其接到和政县,在和政县一汽修厂门口将沈红交给了王明,沈红主动给了他两张银行卡并告知交易密码,委托他取款30万元。
“马某林称与沈红并不熟悉,却能拿到沈红存有数十万元的银行卡。即便要帮沈红取钱,马某林完全可以正大光明去取钱,为何每次取钱都在深夜或者凌晨,还要男扮女装。在另一张银行卡还有200余元的情况下,马某林自作主张将该卡丢弃,这明显不合常理。”马凌云称,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手机轨迹分析报告、手机基站位置解析,证实沈红手机号码与马某林手机号码的基站信号在埋尸地附近有交集。
不能排除的合理怀疑
马某林因其他犯罪于2012年12月刑满释放后,在家人帮助下经营一家百货店,并倒卖少量烟、酒、鞭炮,因此和经营鞭炮店的沈红相识。
2016年9月2日,临夏回族自治州检察院(下称“临夏州检察院”)认为,马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劫取他人财物后将其杀害,以马某林涉嫌抢劫、故意杀人罪向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沈红的亲属向马某林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2018年4月,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马某林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4万元。一审宣判后,临夏州检察院认为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提出抗诉,甘肃省检察院支持抗诉,被害人亲属也提出上诉。2019年6月10日,甘肃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抗诉、上诉,维持原判。
法院为何会作出如此判决、裁定?
记者了解到,法院认为当晚与被害人联系的手机、与抢劫杀人埋尸行为有关的重要证据缺失;沈红乘坐马某林的车进入和政县后去向无法确定;马某林如何获取沈红银行卡及交易密码原因不清。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闭合性证据链,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
判决作出后,甘肃省检察院在研究是否进一步提请最高检抗诉时,最高检第十一期西部巡讲团恰好到临夏州巡讲,巡讲团将案件情况带回了最高检。最高检高度重视,要求甘肃省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复查。
2021年11月30日,甘肃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对犯罪现场进行复核勘验。
甘肃省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夏纪红具体负责承办该案。经详细阅卷、梳理证据,她认为该案只要重点厘清两个问题,便能解决症结所在:一是案发当天沈红与尾号3287的手机号码联系频繁,且接到该电话后走出小区,该号码由谁使用?二是能否排除他人作案的合理怀疑?对此,甘肃省检察院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和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不断补强证据。
生前最后接触者只有被告人
案件复查期间,办案检察官充分挖掘电子证据的价值,寻求检察技术人员的帮助。
对于尾号3287的手机号码究竟由谁使用的问题。虽然案发当晚与被害人联系的手机未能查获,但甘肃省检察院委托兰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对被害人和被告人使用的手机号码及随案移送的5部手机的数据进行恢复、分析后,鉴定意见显示,马某林曾使用两个手机号码与被害人进行专线联系,发送多条信息,其中就包括尾号3287的号码。被害人失踪当天的最后8条通话记录均是和马某林在通话,最后三次在当天22:03至22:05之间,此后被害人的手机号码再无通话记录,尾号3
这起案件的成功抗诉和再审,充分展示了抗诉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最终为被害人沈红讨回了迟到的正义。
再审程序的意义
再审程序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设计。通过再审程序,可以纠正冤假错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同时,再审程序也是对司法机关的监督和制约,促使司法机关不断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在马某林抢劫案中,正是通过再审程序,才最终还原了案件真相,纠正了原审判决的错误,维护了司法公正。这起案件的成功抗诉和再审,充分展示了再审程序在维护司法公正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