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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创作时间:
2025-01-22 05:27:00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一文读懂: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这个曾经被视作“家务事”的问题,如今已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人身安全保护令作为反家暴的重要法律手段,为受害者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保护。那么,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呢?本文将为你详细解答。

01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其本质是人民法院以民事裁定书方式依法作出、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个法律文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扩大了家庭暴力的外延,根据该规定第三条,家庭成员之间以冻饿或者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方式实施的身体或者精神侵害行为,应当认定为家庭暴力。

02

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有明确的申请人、被申请人;
  2. 有具体的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3. 由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向人民法院申请人民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准备以下材料:

  1. 申请书;
  2. 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信息、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
  3. 证明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相关证据,包括:
  • 当事人的陈述;
  • 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接警记录、执警回执等;
  • 被申请人曾出具的悔过书或者保证书;
  • 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视听资料;
  • 被申请人与申请人或者其近亲属之间的电话录音、短信、即时通讯信息、电子邮件等;
  • 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意见;
  • 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所在单位、民政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救助管理机构、反家暴社会公益机构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 未成年子女提供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证言或者亲友、邻居等其他证人证言;
  • 其他能够证明申请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显示危险的证据。
03

申请流程

  1. 向哪个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 审查和裁定时间: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3. 保护令的效力和执行

  •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
04

证据收集和注意事项

  1. 如何收集有效证据
  • 遭遇家暴时,首先要及时报警,警察的出警记录和相关调查可以作为重要证据。
  • 尽快前往医院就诊,医生的诊断证明、病历、伤情照片等都能有力地证明家暴的发生以及你的受伤程度。
  • 除了报警记录和医疗文件外,还可以收集其他证据,如现场的物品损坏情况照片、短信、微信聊天记录中关于家暴的内容、证人证言(如果有邻居、朋友或家人目睹家暴发生)等。
  1. 申请时的注意事项
  •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 申请人对驳回申请不服或者被申请人对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不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 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不收取诉讼费用。
05

实际案例分析

以一个实际案例说明证据收集的重要性:

一个60多岁的大姐从结婚开始,常年被丈夫家暴。“他只要喝了点酒就要拿我出气。”那为什么一直不离婚呢?她解释说,一开始只是一些瘀青,每次老公酒醒后都会给自己道歉,于是一次次选择原谅,也不敢告诉别人。另外,丈夫是家里的经济支柱,为了孩子忍受了几十年。但是最近丈夫变本加厉地殴打她,甚至拿出菜刀威胁,她实在忍无可忍,就到法院要求离婚并申请人身保护令。

但是这个案件最大的问题是,她对自己被家暴的事情从来没有保留任何证据,也从来没有报警、就医,甚至为了顾全自己的面子,连对亲戚朋友都没怎么说过。“我们是愿意相信她说的,但是在一点证据都没有、只有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情况下,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不合适的,因为出具人身保护令是一种法律行为,势必对男方也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法官解释说。于是承办法官建议女方先搬到自己的妹妹家里,然后要求女方对男方接下来的行为录音录像保留证据,后来女方提供了男方给她打电话威胁她的电话录音,以及相关子女提交的笔录证据,法院最终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证据收集的重要性。只有充分的证据,才能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受害者的有力武器。

如果你或身边的人正遭受家庭暴力,请勇敢地站出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是迈向安全生活的重要一步。记住,你并不孤单,法律会为你撑腰,社会各界都在为你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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