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炒汇被判刑,小心钱包变“空壳”
非法炒汇被判刑,小心钱包变“空壳”
近日,一起涉及9名中国留学生的诈骗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在莫斯科留学的学生在微信群内私下兑换外汇时,被一名自称“旧城以西”的人骗走了共计16.9万元人民币。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非法外汇交易的潜在风险,也引发了对留学生安全和法律意识的关注。
这起诈骗案的核心在于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了留学生们对于便捷、低成本换汇的需求。李某通过加入多个留学生群,并发布帮助换汇的信息,逐步建立起信任。随后,他设计了一个复杂的换汇流程,最终将三名留学生的7万元人民币据为己有。紧接着,他又采用更为直接的方式,骗取另外六名留学生共计9.9万元人民币。这种手法既简单又高效,但同时也暴露了留学生们在面对此类诱惑时的脆弱性。
从法律角度来看,私自兑换外汇违反了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行为。因此,无论是提供非法换汇服务的人还是参与其中的留学生,都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本案中的李某及其同伙还涉嫌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非法炒汇不仅可能导致个人财产受损,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那么,什么是非法炒汇?它有哪些表现形式?我们又该如何防范呢?
所谓“非法买卖外汇”,依据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是指: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外汇交易中心、外汇指定银行以及由国家外汇管理机构批准的具有从事外汇买卖业务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外,进行外汇买卖交易的行为。上述所谓“买卖”,并不要求行为人必须同时实施“购买”和“出售”两种行为,只要存在“购买”或“出售”的任一行为,即可认定。
“非法买卖外汇”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四种行为模式,即: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以及非法介绍买卖外汇。
私自买卖外汇:未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私自在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批准的非金融机构以及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等规定的场所以外买卖外汇。通过地下钱庄用人民币购买外币或者用外币购买人民币即属于“私自买卖外汇”。这种情形在实践中最为常见。
变相买卖外汇:不直接进行外汇和人民币的买卖,而以其他形式,如借外汇以人民币偿还、借人民币以外汇偿还、以外汇和人民币互换等方式进行本外币之间的买卖。
倒买倒卖外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在国内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经营倒买倒卖外汇及外汇权益,从中赚取汇率差价。
非法介绍买卖外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作为中间人介绍买方和卖方私自进行外汇交易。
实施非法买卖外汇行为,且未达刑事追诉立案条件的,属行政违法,其中“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就上述罚款而言,其处罚比例依规应由执法机关自行裁量决定,在此基础上,笔者亦结合相关公示材料形成统计数据,供读者参考:
(一)基于已公示裁判文书的统计数据
笔者先对裁判文书网公示的,近年涉买卖外汇行政处罚的行政诉讼裁判文书进行整理。
结合本节统计案件中行为人的“买卖外汇金额”(按其行为时平均汇率折算人民币),计算得罚款处罚的平均比例为:违法金额的3.3%。
(二)基于行政机关通报案例的统计数据
笔者再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外公示的,近年涉买卖外汇的通报案例及典型案例进行整理。
结合本节统计案件中行为人的“买卖外汇金额”(按其行为时平均汇率折算人民币),计算得罚款处罚的平均比例为:违法金额的9.6%。
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对外公示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通报案例,该情况下罚款比例普遍偏高,平均为:违法金额的12.2%。
依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个人或单位实施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情节严重的,相关行为人、单位、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被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所谓“情节严重”,依据《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非法买卖外汇若干问题解释》)第三条之规定,是指“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以及“非法经营数额在2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以上,且具有‘因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等情形之一”的情况,依法应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这一刑罚档次确定量刑起点。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或单位如若符合“非法经营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以及“非法经营数额在125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5万元以上,且具有‘因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等情形之一的”条件,依据《非法买卖外汇若干问题解释》第四条之规定,则应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升格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这一刑罚档次确定量刑起点。
那么,合法的外汇交易途径有哪些呢?根据相关资料,目前中国国家并不干预公民的个人投资行为,并且交易中选择的是国外平台开设的账户,交易行为也发生在国外。但是,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时需要谨慎,应注意以下几点:
选择受国际监管的平台:如爱尔兰CBI、英国FCA、美国NFA等监管机构监管的平台。
避免套牌公司:在选择平台时要注意是否为套牌公司。
了解平台特点:正规平台通常具有国际监管牌照,资金安全有保障。
注意交易方式:选择适合自己的交易方式,如即期外汇交易、远期交易、套汇、套利交易、掉期交易、外汇期货、外汇期权交易等。
最后,提醒广大投资者,非法炒汇不仅可能导致个人财产受损,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在进行外汇交易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遵守法律法规,提高金融知识和法律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好自己的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