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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赔付,这些关键问题要早知道!

创作时间:
2025-01-21 22:13:08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申请赔付,这些关键问题要早知道!

在申请赔付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各种疑问和困惑。四川省职工保障互助会整理汇总了职工最为关心的赔付问题,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申请赔付。

申请赔付的时间限制

职工申请赔付需要注意时间限制:

  • 住院医疗赔付:需在医保结算之日起90天内申报
  • 女职工大病(十年期)保障、女职工大病-B保障、重大疾病保障、意外伤害保障:需在患病或发生意外伤害之日起一年内申报(患病时间按确诊的病理报告时间、手术时间或入院时间计算)

互助金的计算方法

  1. 住院医疗互助金计算示例:
  • 保障期内第一次申请:
    互助金 = 实际起付金额(1100)*80% + [符合政策范围金额(4380.82)- 实际起付金额(110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2755.89)]*60% = 1195元

  • 保障期内第二次申请:
    互助金 = 本次起付线(400)*80% + [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费用(6195.02)- 本次起付线(400)- 基本医疗保险(5018.49)]*60% = 786元
    若是保障期内第二次申请,则上述比例均为40%。

  1. 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障(十年期)、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障计划-B(两年期)、重大疾病互助保障:

  2. 意外保障计划:
    赔付金额 = 基数 * 给付比例
    基数根据意外的不同类型确定,分别为2万、10万、100万;给付比例根据职工的伤残鉴定等级确定,从10%到100%。

不予赔付的情况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未报销的住院费用,住院医疗互助保障不予赔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 经生育保险报销后的本次住院费用
  2. 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本次住院费用
  3. 所有门诊治疗费用(包括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门诊慢性病等)

多次住院的申报方法

若职工当前有两次住院资料均在医保结算90日内,但都还未发起申请,需要先提交第一次(住院时间在前的)住院医疗互助金申请资料,待第一次申请审核通过,系统中状态变为“待转账”时,方可提交第二次资料。若先提交了第二次住院的资料,则第一次住院资料无法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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