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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孕前到产后:SLE患者妊娠全程风险管理要点

创作时间:
2025-01-21 18:25:50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从孕前到产后:SLE患者妊娠全程风险管理要点

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育龄期女性是该病的主要发病人群。随着医学的进步,SLE患者的预后明显改善,越来越多的患者希望怀孕并生育健康宝宝。然而,SLE患者妊娠面临诸多风险,需要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本文将详细介绍SLE患者妊娠前、妊娠期间、产后以及新生儿管理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处理策略。

SLE流行病学特点

  • 患病率:20-70/10万
  • 性别分布:男/女比例为1:9
  • 主要发病年龄:20-39岁
  • 育龄女性为主

SLE的预后

  • 1年存活率:95~97%
  • 5年存活率:87.2%
  • 10年存活率:80.9%
  • 10年存活率:65.2%

随着预后的改善,SLE患者对生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妊娠前管理

孕前咨询和风险告知

通过孕前咨询,医生需要告知患者SLE/APS患者妊娠的危险因素,并强调相应的预防措施,以帮助患者制定合理的怀孕计划。

SLE患者的主要危险因素

  1. 最近6-12月或准备妊娠时SLE活动或复发
  • 先兆子痫(OR:12.7)
  • 紧急剖腹产(OR:19.0)
  • 早期流产(OR:3.0)
  • 早产(OR:5.5)
  1. 活动期LN
  • 母方不良结果(包括妊高症、先兆子痫、子痫、脑卒中、HELLP综合征和产妇死亡)(OR:5.3)
  • 流产(OR:7.3)
  • 早产(OR:18.9)
  1. 有LN史

  2. 高血压

  • 先兆子痫(OR:4.8-7.3)
  • 早产(RR:1.8)
  1. 皮质激素维持量≥10-20mg/day
  • 早产(OR:3.5)
  1. 妊娠期间停用HCQ
  • SLE复发(OR:1.983)

APS患者的主要危险因素

  1. 高危的aPL(包括:LA、多种aPL和中高滴度的aPL)
  2. 与SLE共存的APS
  3. 有血栓史的APS
  4. 先前有不良妊娠并发症

妊娠时机和条件

  • 无重要脏器受累
  • 病情稳定至少半年、最好1年以上
  • 泼尼松用量每日小于10mg
  • 免疫抑制药(CTX、MTX、雷公藤等)停用半年以上
  • 肾功能稳定(Scr正常或估测GFR>60ml/min、尿蛋白小于0.5g/d)

避孕措施

SLE妇女为了防止SLE活动或血栓形成的风险,应该被劝告进行有效的避孕,特别要防止在病情活动期或在使用可致畸药物过程中的无计划怀孕。

  • 口服避孕药和皮下植入避孕药:稳定的SLE和APL阴性的患者,雌孕激素联合避孕药是可以使用的;aPL阳性(伴或不伴APS)使用单孕酮避孕药是可以的,使用含雌激素的避孕药会增加血栓的风险。
  • 宫内节育装置:可用于除有妇科禁忌以外的所有SLE和APS患者。

药物治疗对妊娠的影响

  • 非甾类抗炎药:一般来说是安全的,但在妊娠晚期避免使用,有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早闭的可能。
  • 小剂量阿司匹林:安全。
  • 抗高血压药:硝苯地平、甲基多巴和肼苯哒嗪是安全的;ACEI和ARB是禁忌的,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异常和妊娠并发症。
  • 羟氯喹:鼓励应用,可预防胎儿先天性房室传导阻滞。
  • 糖皮质激素:小剂量是安全的(≤10mg/d),但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
  • 免疫抑制剂:CTX、MTX和酶酚酸酯是禁忌的,可导致先天性异常;AZA相对安全,但在怀孕前如必须使用免疫抑制剂可转换成AZA。近期也有报道怀孕期间使用AZA有可能导致儿童迟发性发育迟缓;钙调磷酸酶抑制剂(他克莫司、环孢菌素A)是可以接受的。

妊娠期间管理

SLE患者妊娠后其不良妊娠结果的发生率是明显高于正常妊娠的。例如,先兆子痫的发生率为7.5-22%,早产(强制性或自发性)发生率为12.5-54%,胎儿丢失的发生率为3-36%。因此,严密的监测是必须的!

终止妊娠的指征

  • 病情严重,为保证母体安全,无论孕周大小,及时终止妊娠
  • 合并以下并发症:
  • 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
  • 精神异常
  • 脑血管表现
  • 心力衰竭
  • 弥漫性肺间质变伴呼吸衰竭
  • 24h尿蛋白大于3g伴重度浮肿

妊娠期间SLE复发的处理

常常与正常妊娠或产科并发症相混淆,诊断困难!处理时,药物选择与使用剂量应该根据患者脏器损害的严重性和程度决定,同时要充分考虑药物对胎儿的损害,一旦诊断明确,不能因妊娠而拒绝治疗。

SLE妊娠期复发的药物防治

  • 羟基氯喹、皮质激素、硫唑嘌呤、环孢菌素A和他克莫司可在妊娠期间用于防治SLE复发。
  • 中重度复发可考虑使用大剂量皮质激素冲击治疗、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和血浆置换。
  • 应避免使用酶酚酸脂、环磷酰胺、来氟米特和甲氨蝶呤。

APS患者妊娠期的处理

临床情况
治疗策略
无血栓史;反复早期妊娠失败史
小剂量阿司匹林单药,或联合UFH(5000-7500IU,Q12h)或预防剂量LMWH
无血栓史,妊娠10周以上胎死宫内,或因严重先兆子痫或胎盘功能不全导致妊娠34周以内的早产
小剂量阿司匹林,同时:UFH(妊娠第1阶段,7500-10000IU,Q12h;第2阶段:10000IU)或预防剂量LMWH
血栓史
小剂量阿司匹林,同时:UFH(Q8-12h)或治疗剂量LMWH

所有患者需在产后6周继续使用阿司匹林和LMWH,血栓史者产后恢复华法林治疗。也有学者认为只有有血栓史的患者需要用至产后6周。

产后管理

  1. 产后仍有SLE复发的可能,特别是在准备怀孕或妊娠期间有过发作的患者;
  2. 对于因SLE复发或伴有先兆子痫而终止妊娠的患者更应该密切观察,以防病情恶化;
  3. 就哺乳而言,HCQ、AZA、MTX和小剂量Pred进入乳汁量非常有限,可以继续哺乳,还有布洛芬、小剂量阿斯匹林、华法林和低分子肝素也是安全的;而CTX和酶酚酸酯在哺乳期不主张使用。

新生儿管理

新生儿狼疮(NL)

主要与SSA/SSB抗体有关,少数与U1RNP抗体有关。

  • 发生率:在抗体阳性的患者约1-2%;如第一胎已发生,第二胎的发生率18%;
  • 主要表现:
    1. 皮疹(出生后20周前出现,平均6周,可自限)
    2. 心脏AVB(死亡率达16-17.5%,70%在10岁前要装起搏器)
    3. 肝脏异常(肝肿大、肝酶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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