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缴养老保险维权指南:从行政稽核到诉讼
单位未缴养老保险维权指南:从行政稽核到诉讼
“我辛辛苦苦工作了大半辈子,到头来却因为单位没缴养老保险,退休手续办不了,养老金也领不到!”这是赵某的心声,也是无数遭遇单位未缴养老保险的劳动者的心声。
案例:赵某的维权之路
赵某于2012年9月至2019年7月期间在某公司工作,但该公司在此期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19年7月,赵某达到退休年龄时,发现自己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足,无法办理退休手续。无奈之下,赵某自行通过某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补缴了社会保险,并办理了退休手续。
随后,赵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其补缴社会保险所花费的费用。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未经行政稽核程序自行补缴社会保险,无法明确该公司应负担的数额,因此不予支持其诉求。
这个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遇到单位未缴养老保险的情况时,劳动者应该如何正确维权?
维权途径:行政与司法双管齐下
行政途径:社保稽核是关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因此,劳动者首先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由其责令用人单位进行补缴。
司法途径: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
如果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后用人单位仍不补缴,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劳动争议仲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劳动者可以就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纠纷,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民事诉讼:如果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因未缴社保造成的损失。
补缴政策: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补缴
企业违法行为补缴:当企业存在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的违法行为时,员工可凭劳动监察法律文书、劳动仲裁裁决书等材料要求企业补缴。
应缴未缴情况补缴:若员工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公司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员工可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凭劳动合同、银行薪资流水等有效凭证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缴
单位应缴未缴医保时,员工可申请补缴。补缴后,医保账户一般会补拨。中断医保三个月内补缴的,部分地方可从次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中断超过三个月的,需重新计算医保等待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缴
城乡居民在达到60岁待遇领取年龄时,若缴费不足15年,可申请补缴至满15年,但合计缴费年限不得超过15年。补缴无政府补贴。
滞纳金计算:每日万分之五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需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例如,欠缴10万元,逾期100天,滞纳金为5万元。
实用建议:如何避免踩坑
保留证据: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水平的证据。
及时申请:一旦发现单位未缴社保,应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稽核,避免超过时效。
避免错误维权:不要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补缴社保,这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案范围。
关注政策:了解当地的社保政策和补缴规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
预防胜于治疗:入职时就要留心
为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劳动者在入职时就应关注社保缴纳情况:
- 签订合同时明确社保条款
- 定期查询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 发现问题及时与单位沟通
- 必要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单位未缴养老保险,不仅影响劳动者当前的权益,更关乎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保障。因此,当遇到此类问题时,劳动者应积极、理性地维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切勿因小失大,因未缴社保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