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渔光互补”海上光伏启动,两省规划装机超30GW
中国首个“渔光互补”海上光伏启动,两省规划装机超30GW
近日,山东省重大项目——中电建青岛即墨海上光伏项目传来最新进展。随着“宝鼎16”轮载运着第一榀钢平台驶离码头,标志着这个中国首个渔业融合发展海上桩基固定式光伏项目正式进入加速推进阶段。
作为中国开放海域规模最大的渔光互补示范项目,即墨海上光伏项目总投资达102亿元人民币,规划装机容量115万千瓦。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装机容量60万千瓦,预计2025年3月实现首批并网发电;二期装机容量55万千瓦,建成后年均发电量可达19.2亿度,年产值约7.2亿元,每年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170万吨。
与此同时,邻省江苏也在海上光伏领域加速布局。根据最新印发的《江苏省海上光伏开发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江苏规划了60个海上光伏项目,总规模达27.25GW,用海面积346.25平方公里。其中,南通市布局33个项目,规模11.44GW;连云港布局13个项目,规模5.35GW;盐城布局14个项目,规模10.46GW。江苏的目标是到2027年累计并网规模达到10GW以上,2030年达到15GW以上,力争实现20GW级。
海上光伏项目之所以在山东、江苏等地快速推进,主要得益于其独特优势。海上光伏电站通常位于开阔海域,日照时间长且无遮挡,发电效率显著高于陆地光伏电站。同时,海上光伏不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且靠近东部沿海用电负荷中心,有利于减少输电损耗。此外,海上光伏空间利用方式灵活,可充分利用海域资源,避免对有限陆地资源的抢占。
然而,海上光伏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海上环境复杂多变,对光伏组件的耐候性、抗盐雾性能等要求较高,技术难度相对较大。同时,海上光伏项目的建设成本也相对较高,需要通过技术创新和政策支持来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环境保护同样是重要考量因素,需要谨慎处理项目建设与海洋生态的关系,确保海域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的稳定。
面对这些挑战,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自然资源部发布的《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海域立体设权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支持海上光伏等用海类型进行立体设权。国家能源局也将海上光伏列为可再生能源发展试点示范的重点支持方向。山东省更是将海上光伏作为新能源产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方向,规划到2027年突破60项以上标志性技术。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政策的持续支持,海上光伏有望成为新能源领域的重要发展方向。未来,海上光伏项目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和环境保护,推动光伏与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实现绿色能源与生态养殖的有机结合。同时,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需求的不断增长和海洋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海上光伏发电的市场空间也将不断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