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市场风云变幻,代理出口如何规避风险?
国际市场风云变幻,代理出口如何规避风险?
2024年,世界经济在温和复苏中保持韧性,通胀有所缓和,贸易出现回暖,科技创新加速推进,全球经济转型增添新动力。然而,各国经济政策艰难调整的同时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加剧,保护主义倾向依然明显,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深刻重构。世界经济形势复杂多变。
在这样的背景下,代理出口业务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作为连接国内生产和国际市场的桥梁,代理出口公司不仅要面对传统的市场风险,还要应对日益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带来的新风险。本文将深入分析代理出口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防控措施。
主要风险点
刑事风险
由于外贸代理商并非实际的外贸出口商,对于客户及供应商都不了解,若委托方与外商串通,存在出口贸易造假的可能性,公司有涉及骗取出口退税罪及骗购外汇罪的风险。
- 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 骗购外汇罪:是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行为。
税务风险
从形式上看,外贸代理商以自营名义出口,所签订的购销合同、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报关单和收汇凭证等证明资料,显示的相关主体均是该企业。在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一般以“谁出口、谁收汇、谁退税、谁负责”为原则。因此,如果税务机关作出了追缴出口退税款、暂不办理、视同内销征税等决定,那么,这些不利后果通常都将由名义上的出口方来承担。即使有真实的货物和出口贸易,不存在骗税的行为,但如果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假自营、真代理”,外贸代理商也难以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进行权利的救济,只能通过民事救济途径向委托方进行追偿。
民事违约风险
由于在外贸代理出口业务中,外贸代理商以自己的名义与外商签约,外商若无法及时付款,则外贸代理商需要以自己的名义向外商追偿,若委托方无法及时出货,外商也可以向外贸代理商主张发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防控措施
针对刑事风险
- 核实每笔交易供应商及客户,原则上仅接受可以提供完整历史交易信息的供应商及客户,确保交易的真实性
- 外贸代理商应当办理每笔交易的出口手续,确保每笔交易正常出口
针对税务风险
- 延后支付退税款,避免被税务进行稽查时追缴款项
- 在代理协议中明确若存在退税被追缴的,要求委托方进行赔偿
针对民事违约风险
- 在代理协议中约定所有款项的收取都以外商支付为依据
- 与外商、委托方签署三方协议,明确若委托方无法出货的,由委托方与外商自行协商,外贸代理商仅提供必需的协助,不承担责任
案例警示
自2020年《出口管制法》生效以来,监管机关针对违反出口管制法规的违法行为开始进行调查和处罚。从处罚案例角度看,自2021年以来,各级监管执法机关依据出口管制法规作出的行政处罚数量连年增加,行政罚款金额也有增长趋势。
- 未经许可出口:《出口管制法》规定了国家对管制物项的出口许可制度,同时规定了未经许可擅自出口管制物项的违法责任。如同其他主要经济体相关实践,对管制物项实行事前许可,是出口管制最基本的管理制度。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因各种原因导致出口经营者在未事前获得许可就出口的案件,数量最多。
- 走私:走私是比较严重的海关违法行为,可能引起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在出口管制执法领域,海关监管机关也多有走私相关案件的处罚决定。据不完全统计,仅2023年全国各级海关查处的涉及管制物项的走私案件就有7起,约占全部出口管制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1/10。
- 出口货物归类不清:在出口报关时,出口经营者需要填报出口货物归类相关信息,供海关审验。当管制物项出口报关手续中涉及货物归类问题时,则可能引起在《出口管制法》监管领域的行政责任。
- 出口货物申报不实:在海关报关中,出口经营者同样要注意如实申报出口货物,供监管机关审查。申报出口的货物如涉及管制物项,也会出现违反《出口管制法》的问题。
结语
在当前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中,代理出口公司必须建立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从客户审核、合同签订到出口报关、货款回收,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同时,企业还需要密切关注国际贸易规则的变化,加强合规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