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王浩文拐卖14名儿童终获死刑判决
累犯王浩文拐卖14名儿童终获死刑判决
近日,备受关注的王浩文拐卖儿童案有了新的进展。2024年6月,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主犯王浩文因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严重犯罪的严惩不贷,更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决心。
王浩文的犯罪历史令人震惊。现年67岁的他,从2001年开始从事拐卖儿童犯罪活动,先后拐卖14名儿童,作案地点涉及湖南、湖北、四川等地。他通常以糖果等食物引诱儿童,然后将他们贩卖到广东等地。王浩文曾多次因拐卖儿童被判刑,但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作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方提供了大量确凿证据。其中,王浩文化名“王维”签署的一份收养说明成为关键证据,笔迹经警方鉴定系王浩文所写。此外,多起案件的监控视频也清晰记录了王浩文作案的过程。然而,面对这些铁证,王浩文在法庭上仍拒不认罪,只承认拐卖了其中3名儿童,对其他8名儿童则辩称未参与。
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寻亲家长“雷公”22年寻子的故事尤其令人动容。他的儿子川川于1998年被拐走,2023年6月才在深圳找到。在庭审现场,“雷公”情绪失控,给了王浩文一耳光,这一幕令人印象深刻。他表示:“明明铁证如山,他还在抵赖。我当时实在忍不住了。”
王浩文被判处死刑有哪些法律依据?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罗灿律师表示,根据《刑法》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王浩文有前科,是累犯,且拐卖11名儿童,造成多个家庭破裂,社会危害性极大,因此被判处死刑。
这起案件的判决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更彰显了社会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零容忍态度。近年来,随着社会关注度的提高和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打击拐卖儿童犯罪仍需持续努力,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保护儿童安全,让每一个被拐儿童都能早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