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
社会生产关系的内容
生产关系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核心概念,它描述了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本文将从生产关系的概念、特点、与物质利益的关系、构成和类型等方面,全面阐述这一重要理论。
一、生产关系及其特点
概念:人们在物质生产活动中结成的社会关系即生产关系,它是生产力的社会存在形式,与生产力形成同步,因为生产力诸要素需通过一定社会形式(生产资料归谁占有、支配等生产关系基础)结合成现实生产力。
特点:
属人性:产生于人类生产实践,并非超历史存在物,物质生产与生产关系生产同一过程,生产关系是物质实践活动及个体活动的社会形式。
相对稳定性:随生产力发展而变,但与生产力并非亦步亦趋,在适合生产力发展时,其基本性质相对稳定,为生产力运动提供空间与发展余地。
客观性:由生产力状况及人们客观历史地位条件决定,是物质生产过程中的现实经济关系,不由人的意志随意构成或选择。
二、生产关系和物质利益
物质利益概念:利益源于人的生存发展需要与客观世界联系,包括物质和精神需要,物质利益是满足这些需要的保障条件,是社会关系范畴,其中物质利益最基本,与生产力水平相关但不等于物质产品本身,生产关系与之联系密切。
生产关系与物质利益关系:
生产关系体现物质利益:物质需要产生生产动机,生产关系包含物质利益,是物质利益关系的轴心与经济发展内在动力,人们经济活动围绕物质利益展开,生产关系实质是物质利益关系。
生产关系制约物质利益:物质生活需要是自然基础,能否及如何满足是社会基础,由生产关系(特别是所有制关系)制约决定。不同生产关系下物质利益内容与性质不同,如原始公有制体现全体成员利益,私有制中剥削与被剥削者利益对抗,社会主义公有制使各成员利益根本一致但仍有差别。
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的物质利益: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公有制为基础,生产目的是满足全体成员需要,体现物质利益一致性,但因多种所有制、生产力水平等因素,成员间物质利益存在差别。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可分为社会、集体、个人利益等,在公有制基础上是有机统一整体,需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关系是经济体制改革重要内容。从长远看,随着生产力高度发展和道德提升,“按劳分配”将变为“按需分配”,这是物质利益发展的必然归宿。
三、生产关系的构成和类型
生产关系构成:马克思将其分为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认为在生产关系统一体中,直接生产过程关系首要且决定性,决定产品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后三者是前者延伸;同时直接生产过程关系受产品分配、交换和消费方式制约。斯大林将生产关系表述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及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三个方面。二者可统一互补,生产关系构成可概括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人们在生产中的社会地位和互相交换活动关系、产品分配关系及由其决定的消费关系,其中所有制是核心本质,决定生产力要素结合方式及其他生产关系环节,且通过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环节实现。
生产关系类型:人类社会经历五种不同质生产关系,可归结为公有制(原始公有制、社会主义及未来共产主义公有制)和私有制(奴隶主占有制、封建主占有制、资本家占有制)两种基本类型。原始社会生产力低,生产资料氏族公有,成员平等协作,平均分配产品;奴隶制下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与奴隶,奴隶依附奴隶主,产品全归奴隶主;封建制中封建地主占有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农民,农民有自己经济,地主以地租形式剥削农民剩余劳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剥削雇佣劳动为特征,生产关系全面外化为物,有积极与消极意义;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公有制为本质,劳动人民是生产资料主人,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初级阶段因生产力不发达等存在生产关系“物化”,未来将向共产主义按需分配转变,人们成为社会关系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