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等级的鉴定划分和申请流程是什么?
残疾人等级的鉴定划分和申请流程是什么?
残疾人等级鉴定对于残疾人来说至关重要。在社会福利分配方面,残疾等级直接关系到补贴的额度和种类。不同等级的残疾人所能获得的补贴有所不同。
残疾等级的划分标准
(一)视力残疾等级划分
视力残疾是指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影响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根据视力和视野状态分为盲及低视力。视力残疾分为以下4级:视力残疾1级是指视力无光感,或在0.02以内,以及视野半径小于5度;视力残疾2级是指视力0.02 - 0.05,或者视野半径小于10度,1级、2级又属于盲。视力残疾3级指0.02 - 0.1;视力残疾4级是指0.1 - 0.4,3级、4级又称为低视力。
(二)听力残疾等级划分
听力残疾可以分为四级。根据WHO1997听力损失分级,将0.5k、1k、2k和4kHz的平均听阈根据大小分为正常(25dB及以下),轻度听力损失(26~40dB),中度听力损失(41~60dB),重度听力损失(61~80dB),极重度听力损失(81dB以上)。听力评残的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在听力上的分级:一级残疾,双耳残余听力大于90dB;二级,单耳听力残余听力大于80dB;三级,双儿残余听力大于70dB;四级,单耳听力损失大于等于50dB。
(三)言语残疾等级划分
言语残疾根据不同类型口语表现等因素分为四级。言语残疾一级:无任何言语功能或语音清晰度≤10%,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一级测试水平,不能进行任何言语交流。言语残疾二级:具有一定的发声及言语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1% - 2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二级测试水平。言语残疾三级:可以进行部分言语交流。语音清晰度在26% - 4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三级测试水平。言语残疾四级:能进行简单会话,但用较长句表达困难。语音清晰度在46% - 65%之间,言语表达能力等级测试未达到四级测试水平。
(四)肢体残疾等级划分
肢体残疾按人体运动功能丧失程度分为四级。一级肢体残疾: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者:四肢瘫痪;下肢截瘫,双髋关节无自主活动能力;偏瘫,单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等。二级肢体残疾:基本上不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者:偏瘫或截瘫,残肢保留少许功能(不能独立行走)等。三级肢体残疾:能部分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者:双下肢截瘫或单下肢截瘫等。四级肢体残疾:基本上能独立实现日常生活活动,并具备下列状况之一者:单肢瘫痪等。
(五)智力残疾等级划分
智力残疾按智力水平和适应行为障碍分为不同等级。一级智力残疾。极重度,表现为智力商数的数值在20以下。社会适应行为极差,面容呆滞,丧失独立生活能力等。二级智力残疾。重度,表现为智力商数的数值在20 - 34,社会适应行为差。三级智力残疾。中度,表现为智力商数的数值35 - 49,社会适应行为不完全,可部分生活自理等。四级智力残疾。轻度,表现为智力商数的数值50 - 69,社会适应行为轻度缺陷,具有简单的生活能力。
(六)精神残疾等级划分
精神残疾根据患病持续时间和对社会功能影响分为三级。精神残疾一级:适应行为严重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忽视自己的生理、心理的基本要求。精神残疾二级:适应行为重度障碍,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基本不与人交往,只与照顾者简单交往,能理解照顾者的简单指令,有一定学习能力。精神残疾三级:适应行为中度障碍,生活上不能完全自理,可以与人进行简单交流,能表达自己的情感。
(七)多重残疾等级划分
多重残疾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例如,如果一个人同时患有视力残疾和肢体残疾,那么其残疾等级将根据其中较重的残疾类别来确定。这样的分级方式确保了对多重残疾人士的准确评估和合理支持。
残疾等级鉴定的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区县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需明确自身符合残疾证办理的条件,准备齐全各类所需材料,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例如,视力残疾申请人需提供视力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诊断材料;听力残疾申请人则要准备听力测试结果等。同时,申请人应认真填写个人信息,确保申请表和评定表中的内容真实可靠。
(二)受理
区县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工作人员会仔细核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医疗诊断证明等。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会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办理评残时限相应顺延。例如,若申请人提交的照片不符合规定尺寸或未带姓名及身份证号,区县残联会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照片。
(三)评定
指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不同类型的残疾评定机构有所不同,如视力、听力残疾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评定;言语、肢体残疾在深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评定等。评定过程中,专业医生会根据残疾评定标准,对申请人的残疾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以智力残疾评定为例,医生会通过一系列测试和观察,评估申请人的智力水平和适应行为障碍程度,最终确定残疾等级。
(四)审核、批准
区县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印制残疾人证。审核过程严格,确保残疾等级评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若发现问题,会及时与申请人沟通并要求补充材料或重新评定。例如,在审核医疗诊断材料时,若发现诊断结果不明确或存在疑点,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更详细的检查报告或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查。审核通过后,区县残联会批准印制残疾人证,并在证件上填写准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信息。
(五)发放、存档
区县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相关材料存档。申请人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残疾人证。同时,区县残联会将申请材料、评定表、审核结果等相关材料进行存档,以备后续查询和管理。存档工作的规范进行,有助于保障残疾等级鉴定的可追溯性和数据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