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化学物质应用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食品安全化学物质应用对食品安全性的影响
食品安全化学物质的应用对食品的安全性有着重要影响。本文详细介绍了食品添加剂的概况、分类、卫生管理及使用原则,以及防腐剂、抗氧化剂、发色剂、漂白剂、呈味剂和着色剂等具体化学物质的应用及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一、食品添加剂概况
食品添加剂的发展年份和品种数量如下表所示:
年份 | 品种数量 |
---|---|
20世纪70年代 | 几十种 |
1981 | 2136 |
1986 | 2110 |
1991 | 4415 |
2002 | 13 |
食品添加剂的分类主要包括:
- 按来源分为:天然和化学合成两大类。
- 按使用目的和用途可分为:
- 提高和增补食品营养价值的,如营养强化剂。
- 保持食品新鲜度的,如防腐剂、抗氧剂、保鲜剂。
- 改进食品感官质量的,如着色剂、漂白剂、发色剂、增味剂、增稠剂、乳化剂、膨松剂、抗结块剂和品质改良剂。
- 方便加工操作的,如消泡剂、凝固剂、润湿剂、助滤剂、吸附剂、脱模剂。
- 食用酶制剂。
- 其他。
我国1990年颁布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和代码”将食品添加剂分为以下类别:
- 酸度调节剂
- 抗结剂
- 消泡剂
- 抗氧化剂
- 漂白剂
- 膨松剂
- 胶姆糖基础剂
- 着色剂
- 护色剂
- 乳化剂
- 酶制剂
- 食品香料
按安全评价划分,食品添加剂可分为A、B、C三类,每类再细分为①、②两类:
- A类:①已制定人体每日容许摄入量(ADI);②暂定ADI者。
- B类:①曾进行过安全评价,但未建立ADI值;②未进行过安全评价者。
- C类:①认为在食品中使用不安全;②应该严格限制作为某些特殊用途者。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管理及使用原则包括:
- 食品添加剂本身原则上经过规定的《食品安全发生毒理学评价程序》证明在使用限量范围内对人无害,也不应含有其他有毒杂质;对食品的营养成分不应有破坏作用。
- 食品添加剂进入人体后,最好能参加人体正常的物质代谢,或能被正常解毒过程解毒后全部排出体外,或因不能被消化道吸收而全部排出体外。
- 食品添加剂在达到一定加工目的后,最好能在以后的加工、烹调过程被破坏或排除,使之不能摄入人体,则更安全。
- 食品添加剂应有的质量标准,有害杂质不能超过允许限量。
- 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来掩盖食品的缺陷或作为伪造的手段。
二、防腐剂和抗氧化剂
(一)防腐剂
防腐剂是用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活动、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我国到目前为止只批准了32种允许使用的食物防腐剂,其中最常用的有苯甲酸、山梨酸等。
各种食品防腐剂使用标准如下表所示:
防腐剂名称 | 最大使用量(g/kg) | 适用范围 |
---|---|---|
苯甲酸及其钠盐 | 0.2~1.0 | 酱油、醋、果汁、果酱、果酒、汽水 |
山梨酸及其钾盐 | 1.0 | 酱油、醋、果酱、人造奶油、琼脂软糖 |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 | 0.1~0.25 | 酱油、醋 |
丙酸钠、丙酸钙 | 2.5 | 面包、醋、酱油、糕点、豆制素食品 |
(二)抗氧化剂
抗氧化剂能阻止或推迟食品氧化变质、提高食品稳定性和延长贮存期的食品添加剂。抗氧化作用机理包括:
- 阻断反应链,向氧化脱氢的脂肪供氢
- 向氧化生成的自由基供氢,中断脂肪过氧化
我国允许使用的抗氧化剂有丁基羟基茴香醚(BHA)、二丁基羟基甲苯(BHT)、没食子酸丙酯(PG)、特丁基对苯二酚、混合生育酚、异抗坏血酸钠、异山梨酸钠、茶多酚等。
三、发色剂和漂白剂
护色剂
硝酸钾(钠)、亚硝酸钾(钠):发色机理是通过亚硝基化菌的作用产生亚硝酸盐,进而与肌红蛋白反应生成亚硝基肌红蛋白。除发色外,还有抑制肉毒梭状芽孢杆菌作用,仅用于肉类罐头和制品。
漂白剂
氧化型漂白剂:本身强烈的氧化作用使着色物被氧化破坏。如偶氮甲酰胺、过氧化苯甲酰。
还原型漂白剂:所产的SO2还原作用使物质褪色。焦亚硫酸钠(钾)、亚硫酸氢钠、硫磺、低亚硫酸钠机制包括:
- 亚硫酸将着色物还原褪色
- 亚硫酸抑制氧化酶,防止酶性褐变
- 阻止非酶性褐变
- 阻断微生物的生理氧化过程,防腐
亚硫酸盐在加热中产生SO2挥发,少量进入人体被代谢为硫酸盐循正常代谢排除。残留量过高会对人体有害。
四、呈味剂
常作为食品添加剂的呈味剂包括酸味剂、甜味剂、鲜味剂。
1. 酸味剂
酸味剂可分为两类:有机酸和无机酸。有机酸包括柠檬酸、酒石酸、苹果酸和乳酸等。无机酸主要是磷酸,一般认为风味不如有机酸好、应用较少。(ADI:0-70mg/kg体重)
2. 甜味剂
甜味剂可分为两类:天然甜味剂和人工合成甜味剂。天然甜味剂包括甜菊糖甙、甘草、奇异果素、罗汉果素等。人工合成甜味剂包括糖精、环己氨基磺酸钠(甜蜜素)、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甜味素)、异麦芽酮糖醇、低聚果糖等。
3. 鲜味剂
氨基酸系列包括L-天门冬氨酸钠、L-谷氨酸、L-谷氨酸-钠、L-谷氨酸钙、L-谷氨酸钾。核苷酸系列包括5-鸟苷酸二钠、5-肌苷酸二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琥酸二钠及L-丙氨酸。
4. 增香剂(香料和香精)
根据香料来源和制法可分为天然香料和合成香料。天然香料大多是从植物中提取的,安全性高,具有特殊增香作用。合成香料的安全性较天然香料低。绝大多数香料在国际上还未进行卫生学评价。由于香料添加量小,因此直接由于香料所引起的食品安全性问题也常被人们所忽视。我国对香料的卫生管理,采用指令性香料的品种,允许这些品种按正常需要添加。
五、着色剂(食用色素)
着色剂是以食品着色、改善食品的色泽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食用合成色素包括胭脂红、苋菜红、赤藓红、新红、柠檬黄、日落黄、靛蓝、亮蓝等。危害包括一般毒性、致泻性、致癌性,生产中可能混入有害金属。应严格规定生产单位、种类、纯度、规格、用量及允许使用的食品等。
天然色素安全性高,有的本身是营养素,色调自然,价格贵,溶解难,不宜调色,共存物有异味,色素浓度低。种类包括:
- 植物类:甜菜红、姜黄、辣椒红、红花黄
- 昆虫类:虫胶红
- 微生物类:红曲米
- 焦糖色素
案例分析
1. 面粉处理剂超标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过氧化苯甲酰是我国允许在面粉中使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具有脱色漂白面粉和杀死微生物的作用,并可加强面粉弹性和提高面制品的品质。过氧化苯甲酰具有强氧化性,加热时产生的苯基易与氢氧根、酸根、金属离子结合,可生成苯酚等有害物质。过量使用过氧化苯甲酰会使面粉中的营养物质受到破坏,还会产生苯甲酸,苯甲酸需在肝脏中进行分解,过量食用对肝脏功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害,进一步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有报道称短期内过量食用势必对肝脏造成伤害,使人产生恶心、头晕、神经衰弱等中毒现象。在欧盟等发达国家已经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过氧化苯甲酰在小麦粉中的最大使用量为0.06g/kg。
2. 甲醛次硫酸氢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甲醛次硫酸氢钠为工业用漂白剂,有强烈的还原作用,由于有甲醛残留,对肾脏有损害,是我国禁止使用于食品的添加剂。人体摄取10g可致人死亡。甲醛是“吊白块”的分解产物,甲醛进入人体后,可引起肺水肿。甲醛在体内可转变为甲醇;有弱麻醉作用,并对视神经有一定的影响,甲醛急性中毒表现为打喷嚏、咳嗽、头晕、头痛、乏力、口腔黏膜糜烂、上腹部痛、呕吐等,严重时可出现声音嘶哑、胸痛、呼吸困难等,还会出现喉水肿、窒息、肺水肿、昏迷、休克。口服中毒者表现为胃肠道黏膜损伤、出血、脑水肿。
3. 孔雀石绿的背景资料及检测现状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别名碱性绿盐基块绿孔雀绿苯胺绿、维多利亚绿或中国绿,生物染色剂、染料,商品名有草酸盐和氯化锌两种规格。化学名称为四甲基代二氨基三苯甲烷。曾被广泛用于预防与治疗各类水产动物的水霉病、鳃霉病和小瓜虫病。孔雀石绿及其代谢产物无色孔雀石绿具有高毒素、高残留、高致癌和高致畸、致突变等副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