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艺术版权之争:中美案例大PK
AI艺术版权之争:中美案例大PK
近日,AI生成艺术品版权问题再度引发热议。美国“泰勒诉美国版权局AI绘画版权登记案”和中国“AI文生图著作权案”成为焦点。这两个案例不仅揭示了AI艺术版权的复杂性,还体现了中美两国在这一问题上的不同态度。
中美案例对比:不同的判决结果
在美国,合成媒体艺术家Jason Allen使用AI艺术生成工具Midjourney创作的作品《Théâtre D'opéra Spatial》在比赛中获奖,但美国版权局拒绝为其作品注册版权,理由是作品几乎完全由AI生成,缺乏足够的“人类作者参与”。这一决定引发了广泛争议,Allen对此表示不满并提起上诉。
相比之下,中国在AI生成内容版权保护方面则展现出更为开放的态度。2024年1月,中国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已判决生效。原告李昀锴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生成的图片被侵权后,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法院认定李昀锴的图片具备“独创性”,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这一判决在法律界引起热议,有专家支持,也有人质疑,认为AI生成图片的创作过程可能不具备足够的智力贡献,不应获得著作权保护。
Midjourney:AI艺术生成工具的工作原理
Midjourney是一款由人工智能驱动的图像生成工具,用户通过输入文本提示和参数,Midjourney使用在大量图像数据上训练出的机器学习算法来生成独一无二的图像。目前,Midjourney只能通过其官方Discord上的Discord机器人使用。用户使用“/imagine”命令生成图像,并像其他AI图像生成工具一样输入命令提示。然后机器人会返回一张图片。
Midjourney擅长环境效果,特别是幻想和科幻场景,看起来就像游戏的艺术效果。与DALL-E 2相比,Midjourney产生的图像更像一幅画,而非照片。这种艺术风格在视觉上更具吸引力,但也引发了关于AI生成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的讨论。
国际视角:技术领先型与追赶型国家的差异
从国际上看,各国普遍坚持自然人参与创作为可版权性前提。然而,在具体制度选择上,技术领先型国家(如美国)和追赶型国家(如中国)存在明显差异。
美国版权局明确表示,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作者,AI生成内容不具可版权性。这种立场与美国联邦最高法院1884年在Burrow-Giles案中的经典论断一脉相承:“即使创作过程会使用新工具,也不会影响人类创造是可版权性认定的核心要件。”
相比之下,中国则将输入提示词的使用者视为作者,更倾向于保护AI生成内容的版权。这种差异反映了两国在AI技术发展上的不同定位:美国作为技术领先者,更注重维护现有版权体系的稳定性;而中国作为技术追赶者,则倾向于为AI产业发展提供更大空间。
未来展望:AI艺术版权何去何从?
AI生成艺术作品的版权问题,不仅关乎艺术家的权益,也触及了AI时代艺术创作和版权法的未来走向。随着AI技术的不断发展,类似的问题可能会越来越多,如何平衡技术创新与传统法律框架,将是社会各界需要共同面对的挑战。
专家建议,应正确适用著作权制度,鼓励更多人利用最新工具创作。同时,也需要在保护人类创作的独特价值与促进AI技术发展之间找到平衡点。可以预见,这一领域的法律和政策将在未来几年内持续演变,以适应快速发展的AI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