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横栏镇火灾:无证动火作业的代价
中山市横栏镇火灾:无证动火作业的代价
近日,广东中山市横栏镇一工业园内发生一起因无证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虽然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涉事人员匡某某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这起事件再次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也凸显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要性。
事件回顾:无证动火引发火灾
2024年9月28日,中山市横栏镇康龙四路一工业园内楼顶发生火灾。幸运的是,由于员工及时报警,火灾并未蔓延到其他区域,未造成人员伤亡。经调查,火灾原因是匡某某在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且无焊工证的情况下,对管道进行切割施工时引燃管道可燃物,火势经管道蔓延造成火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因过失引起火灾,公安机关给予匡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多地案例:违规动火作业频发
无独有偶,类似因无证动火作业引发的火灾在全国多地都有发生:
2022年6月9日,浙江杭州冰雪大世界工地内,工人违章电焊切割作业引发火灾,造成4人死亡、2名消防员牺牲、1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57余万元。
2021年12月31日,辽宁省大连市鞍山路一市场地下二层发生火情,事故造成8人死亡、1名消防员因公殉职。调查显示,事故企业违法建设冷库,违规使用易燃保温材料,违规使用电焊动火作业,造成保温材料着火,产生大量有毒气体,致8人窒息遇难,1名消防员壮烈牺牲。
2024年8月31日,江西省南昌市某养殖基地一简易彩钢板仓库发生火灾。电焊工梁某在没有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且明知焊接现场较多易燃塑料制品的情况下,仍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致使电焊产生的高温焊渣引燃了养殖笼,从而引发火灾。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对梁某处以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
法律法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安全要点: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为预防和减少动火作业引发的事故,作业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以下安全规定:
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人员分工职责明确,加强对进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审查,在安全措施上严格把好关。
正在营业、使用的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进行电焊、气焊、气割、砂轮切割、油漆等具有火灾危险的施工、维修作业。
施工单位必须使用经国家正式培训考试合格的动火操作人员,并且焊割的作业项目要与其取得的特殊工种操作证中具备的资格证相符。
作业前,应把周围的可燃物移至安全地点,如无法移动可用不燃材料盖封。
进行现场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应设置动火监护人。
施工作业结束后要立即消除火种,彻底清理工作现场,并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护,没有问题再离开现场,做到不留隐患。
警示与呼吁
动火作业看似平常,但一旦操作不当,就可能酿成大祸。从上述案例和法规中,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持证上岗,规范操作;作为企业,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让我们从每一个细节做起,从每一次作业做起,共同守护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