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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凯教授新书揭秘:中国古代女性继承权的变迁

创作时间:
2025-01-22 21:33:15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白凯教授新书揭秘:中国古代女性继承权的变迁

白凯教授的新作《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近日再版,这部被誉为“里程碑式”的学术著作,以独特的视角和深入的研究,为我们揭示了中国古代女性继承权的变迁历程。

01

从静态到动态:女性继承权的全新视角

传统的研究往往将中国家庭的财产继承视为男性子嗣的专属权利,认为女性除了嫁妆和赡养费外,几乎没有任何继承权。这种观点将继承制度描绘成一幅静态的图画,忽视了女性作为家庭成员的重要角色。

白凯教授的研究则突破了这一局限,她将研究焦点转向女性,通过分析大量司法案例,展现了从宋代到民国时期女性财产权利的动态变化。这种视角的转换,不仅让我们看到了女性继承权的演变轨迹,也揭示了中国财产继承制度的复杂性。

02

强制立嗣与女性财产权的博弈

在中国古代的继承制度中,“分家”和“承祧”是两个核心概念。分家强调财产的平均分配,而承祧则涉及宗祧祭祀的延续。当一个家庭没有男性子嗣时,这两个概念的互动就显得尤为重要。

研究发现,明初实行的“强制侄子继嗣”制度,对女性财产权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一制度下,女儿和寡妇的财产权利都受到了严重限制。例如,在宋代,无子家庭的女儿可以依法继承全部家产,但到了明代,侄子的继承权被置于优先地位,女儿的继承权几乎丧失殆尽。同样,寡妇也从原来的财产继承者变成了仅为嗣子监护家产的监护人。

03

民国时期的变革与困境

1929年至1930年颁布的民国民法,引入了西方个人产权和男女平权的理念,取消了承祧制度,并赋予女性与男性同等的继承权。然而,这一改革的实际效果却并不理想。

由于民法没有将分家作为一个独立的过程来对待,实际上默认了生前赠与的合法性。这使得父亲可以通过生前将财产赠予儿子,来剥夺女儿的继承权。这种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延续了传统的分家惯行,使得女性的平等继承权在实践中难以实现。

04

法律文本与社会实践的张力

白凯教授的研究还揭示了法律文本与社会实践之间的复杂关系。例如,明清时期对妇女贞节的崇拜,使得强制立嗣的法律在实践中发生了有利于寡妇财产权的偏转。守贞寡妇不仅获得了更大的财产监护权,甚至在选择嗣子时获得了更多自主权。

这种法律与实践的互动,展现了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它表明,法律条文本身并不能完全决定社会现实,而是需要在具体的社会环境中才能得以体现。

05

学术贡献与现实意义

《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一书的学术贡献在于,它不仅改变了我们对历史上中国妇女财产权的传统认识,更重要的是,它为我们理解中国继承制度的整体变迁提供了新的视角。通过关注女性的继承权,我们得以窥见中国社会结构和法律制度的深层变化。

对于当代读者而言,这本书不仅是一本学术著作,更是一面镜子,让我们得以反思性别平等与法律实践的关系。它提醒我们,法律的变革虽然重要,但真正实现社会公平还需要考虑到各种社会惯习和思想观念的影响。

白凯教授的这部著作,以其严谨的学术态度和独特的研究视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理解中国历史的新维度。它不仅是一部关于女性财产权的历史研究,更是对中国法律和社会变迁的深刻洞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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