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扫墓祭祖,这些安全要点一定要了解!
清明扫墓祭祖,这些安全要点一定要了解!
清明节临近,祭扫高峰期的到来也伴随着火灾隐患的增加。近日,北京通州区发生多起因祭祀引发的火灾,多人被行政拘留。这些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在缅怀先人、寄托哀思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防火安全。
祭祀引发火灾案例
路边草坪烧纸钱引火灾,1人被拘
3月29日上午10时许,在北京市通州区群芳南街路边草坪处,刘某携带纸钱、香烟等用品祭拜亲人。在点燃祭扫用品后,大风将燃烧的纸钱吹至杂草丛中,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刘某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树林内祭祀引火灾,2人被拘
3月29日11时许,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镇皇木厂村南侧树林内,王某1、王某2以点燃纸钱的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后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二人均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春季为火灾多发期,烧荒、烧秸秆等同样极易引发火灾。近期,北京市房山区6天内连发3起因违规烧荒引发的火灾,3人被处以行政拘留12至14天不等。
法律责任
焚烧秸秆、烧荒烧草引发的火灾,即便不是主观纵火,也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故意焚烧农作物秸秆引起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焚烧秸秆导致火灾事故的,以“过失引起火灾”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故意焚烧他人农作物秸秆,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安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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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文来自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