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中院案例揭示二手房自售风险,上海购房者需警惕
北京三中院案例揭示二手房自售风险,上海购房者需警惕
近日,北京三中院审理的一起赠与纠纷案件引发关注。案件中,马阿姨将房屋赠与继子小赵后,因小赵未尽赡养义务,马阿姨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赠与。法院最终支持了马阿姨的诉求,判决小赵归还房屋。这一案例揭示了在房屋交易中,即使是基于亲情的赠与行为,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又有哪些法律陷阱需要特别留意呢?本文将结合上海自行卖房的实际情况,为您详细解析。
上海自行卖房流程概览
自2021年8月起,上海推出“手拉手”交易网签服务,允许房东和购房者自行完成二手房交易。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官网“网上房地产”,进入“存量房买卖双方未通过中介交易网上签订合同”页面。
阅读《须知》和《操作手册》,按指引完成房源信息发布。
在“一网通办”平台完成合同签署。
办理资金托管、缴税过户等后续手续。
虽然自行交易省去了中介费用,但同时也意味着买卖双方需要自行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因此,在交易过程中,务必提高法律意识,防范各类风险。
二手房交易法律风险详解
出卖人相关风险
无权处分:如案例中赵女士的经历,如果房屋产权人为多人共有,而部分共有人未在合同上签字,即使合同有效,也可能因未获得全部共有人同意而无法过户。
无权代理:代理人如果没有合法的代理权限,或者代理权限已终止,其签署的合同将无法履行,同样会导致无法过户。
房屋相关风险
抵押未注销:根据《物权法》规定,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如果房屋存在抵押,必须先办理抵押权涤除手续才能过户。
房屋被查封: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将无法进行转让。
其他风险
合同条款模糊:合同中对重要事项约定不明确,可能导致后续纠纷。
资金安全:交易资金如果缺乏有效监管,可能被挪用或诈骗。
风险防范措施
面签并检验出卖人身份证件:不要在未见到出卖人的情况下就交付定金或签署合同。可以通过中介的身份证识别仪器,或同出卖人一同前往不动产交易中心调取产调来验证身份。
要求代理人提供公证委托书:手写委托书容易造假,建议要求代理人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并仔细核对委托权限和期限。
详细约定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特别是税费承担、违约责任等关键条款。建议就出卖人的条件(如是否唯一住房、产权人数等)进行锁定,并约定若条件变化则由出卖人承担额外税费。
资金托管: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资金托管,确保交易安全。
专业咨询: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特别是在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关键环节。
自行买卖二手房虽然可以节省中介费用,但对买卖双方的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充分了解交易流程,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才能确保交易顺利进行。在必要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也是明智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