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助力土地纠纷完美收官
“枫桥经验”助力土地纠纷完美收官
近日,安达市昌德镇和南召县马市坪乡等地成功运用“枫桥经验”调解多起土地纠纷,不仅解决了村民之间的矛盾,还促进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这种调解方式通过联合多方力量,深入实地调查,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和调解,最终使得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握手言和。这一成功实践再次证明,“枫桥经验”在处理复杂纠纷中的独特魅力和显著成效。
“枫桥经验”的核心理念与优势
“枫桥经验”形成于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发展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创新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其核心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具体到土地纠纷调解中,“枫桥经验”具有以下优势:
多方联动机制:通过村委会、综治中心、人民法庭等基层组织的协同合作,形成调解合力。例如,在秦某某与程某英等继承纠纷案中,当地村委会及镇综治中心、镇人民法庭共同组织调解,最终达成各方满意的调解协议。
数字化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从网下拓展到网上,通过数字技术提升调解效率。例如,利用“城市留言板”“民情在线”等平台,及时收集民意,发挥民智。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在依法调解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当地群众传统美德、风俗习惯的作用,促进矛盾纠纷的化解。
土地纠纷调解的难点与破解之道
土地纠纷调解面临诸多难点:
- 主体多样性:涉及国家、集体、个人等多个层面
- 客体特定性:主要围绕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
- 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政策性强
- 查证难度大:年代久远,证据收集困难
“枫桥经验”通过以下方式破解这些难题:
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历史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纠纷背景。例如,在王某诉赵某等法定继承纠纷案中,审理法院主动前往村委会、房屋征收指挥部了解情况,为调解奠定基础。
灵活运用政策: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例如,对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最高法院通过案例明确其不属于遗产,避免了不必要的争议。
注重群众参与:充分发挥群众在调解过程中的主体作用,通过民主协商达成共识。例如,在秦某某与程某英等继承纠纷案中,程某英等子女主动将遗产份额赠与母亲,体现了家庭成员间的互谅互让。
“枫桥经验”的启示与展望
“枫桥经验”在土地纠纷调解中的成功实践,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重要启示:
坚持党的领导: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好、合理诉求解决好。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构建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各方力量协同合作。
加强数字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实现线上线下联动。
培养专业人才:提升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质量,建强社会工作者队伍,为基层治理提供人才支撑。
未来,“枫桥经验”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继续深化:
- 加强跨学科研究,形成符合中国实际的基层治理理论
- 紧跟经济社会发展实践,创新治理模式
- 推进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
“枫桥经验”作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模式,其核心是在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通过联合多方力量,深入实地调查,耐心细致地进行沟通和调解,最终使得各方当事人达成共识,握手言和。这一成功实践再次证明,“枫桥经验”在处理复杂纠纷中的独特魅力和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