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陀法院执结探望权案件:创新举措破解执行难题
普陀法院执结探望权案件:创新举措破解执行难题
近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执结一起涉探望权执行异议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涉及父母离异后子女探望权的行使问题,更凸显了法院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积极探索。
案件回顾:探望权纠纷背后的司法考量
在该案件中,张女士与彭先生因感情不和离婚,双方就子女探望问题产生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应履行协助义务。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双方就探望的具体方式、时间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导致探望权难以有效行使。
法律解读:探望权的行使与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这一条款确立了探望权的法律地位,明确了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限制条件。探望权不仅是父母的权利,更是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法律制度。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探望权的执行往往面临诸多挑战。
执行难点:从个案到普遍困境
探望权执行难已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有的父母会把孩子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都不愿抚养或探望;有的父母则会采用激烈的、不合理的手段去阻止另一方抚养或探望孩子,甚至是抢夺、藏匿孩子,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针对这些情况,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制定了《关于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其中规定,法院在对离异家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时,如有发现父母、监护人任意一方以抢夺、藏匿未成年人等方式干扰对方行使探望权、监护权的情况,应当对其进行监护职责教育,敦促其改正错误行为。
创新举措:科技赋能与多方联动
为破解探望权执行难题,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例如,借助APP或小程序等辅助抚养探视,打造亲情探望室,结合民事调解、说服教育、强制执行等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更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加安全、稳定的成长环境。
专业建议:寻求法律支持的重要性
在处理探望权纠纷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以深圳抚养权纠纷律师团队为例,该团队成立于2000年,目前拥有近50人的团队,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70%以上律师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他们凭借丰富的法庭诉讼经验和娴熟的谈判技巧,成功调解了大量疑难案件,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结语: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探望权的保障与执行,关系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法院、家庭、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建立健全探望权保障机制,为未成年人创造和谐、稳定的成长环境。同时,父母双方也应以子女利益为重,理性处理探望权问题,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