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烟花爆竹,这些法律知识你需要知道!
关于烟花爆竹,这些法律知识你需要知道!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作为传统节日的重要元素,既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伴随着一定的安全风险。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烟花爆竹的相关法律规定、安全燃放指南以及各地禁放区域,帮助您在欢度佳节的同时,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烟花爆竹的法律定义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 10631-2013)规定:烟花爆竹是以烟火药为主要原料制成,引燃后通过燃烧或爆炸,产生光、声、色、型、烟雾等效果,用于观赏、具有易燃易爆危险的物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进一步明确,烟花爆竹包括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这表明,立法者不仅将烟花爆竹本身,还将其生产原料视为易燃易爆的危险性物品,需要严格监管。
网络交易规定
随着春节临近,社交媒体上私售烟花爆竹的现象增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家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相关活动。《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管理规定》则明确禁止在非本单位网站发布危险物品信息,个人更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此类信息。
对于商家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的行为,如果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等方式,无论是否有销售许可证,都可能涉嫌违法。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向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相关原料的,将被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并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将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个人在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非法经营数额超过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过1万元的,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销售许可要求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需要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者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受理部门将在20日内完成审查,符合条件的将核发许可证。
转发广告的法律责任
帮亲朋好友转发售卖烟花爆竹广告信息,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河源市禁放区域
以下是广东金笔律师事务所整理的现行河源市范围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后如发布新的规定,按照新规执行。
河源市源城区:东至东江河岸,南至迎客大道,西至长深高速,北至源城区与东源县交界线。
河源市东源县:县城、仙塘镇及新港镇部分区域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范围:县城及仙塘镇:全域;新港镇:圩镇、安源村、新源村。
河源市江东新区:
- 城东街道全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 临江镇部分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如下:东边:G355国道(原X168县道)——东环路(S242省道)——Y377乡道——Y379乡道——Y433乡道;南边:Y433乡道——东江边;西边:东江沿岸;北边:与城东街道辖区交界处——河紫路(S242省道);以临江镇政府为中心1公里内。
- 古竹部分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如下:分别以古竹镇政府原址和新址为中心1公里内。
河源市龙川县:县城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四至范围为:东至河梅高速公路龙川东出口;西至龙川火车客运站铁路;南至下泡水部队大门口(包括看守所、供销车队、迎宾大道龙舟训练基地至东江二桥段),兴莱鞋厂南边红绿灯路口;北至老城区马口莲部队大门口、苏区大道全路段、新城区广梅汕铁路。
河源市紫金县:县城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东起乌石三丫角岔路口沿紫海路至金山大 道合路口;南以金山大道与紫海路交叉口绿岛至县城汽车总站往南纵深100米,县城汽车总 站至安良大道红绿灯往南纵深300米,安良大道红绿灯至城西桥往南纵深100米,城西桥沿秋江西路至兴民桥;西起兴民桥十八米规划路往金山大道向东延伸至新紫路781号楼房;北起新紫路781号楼房座向右侧小路直入山边,沿山脚绕至山排下至紫城镇中学,至兴隆街四巷8号住宅,经兴隆街四巷巷口直对水窝教工宿舍,沿山脚至戴角坑、黄金岭、荷树下山边绕至锡塘桥直对松涛居,于松涛居沿山边至三和苑。(含金山大道公路局红绿灯至林田三丫红绿灯路段道路两旁),上述范围内和分界线临街道边的住房和门店,均列入禁止范围。
连平县:县城区下列四至范围内,严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含电子礼炮):东至:东门河;南至:连平河直至污水处理厂,南山公园后山至社口直至污水处理厂;西至:南山公园直至煤气库(党校、职校、公路局)、鸭麻桥、连中桥、鹤湖老抽水泵;北至:看守所、矮岭山、学老坝、黄潭寺谢屋以南。
和平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东至县委党校一县保健厂一东山岭一百货仓库;南至高车水桥;西至县城过境公路一县新人民医院一县实验初级中学一106 厂-高速公路出口-福和产业转移园;北至县商务中心一县人武部一福和中学。
安全燃放指南
了解当地政策:关注当地政府发布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包括允许燃放的时间、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的场所等。确保在合法合规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燃放。
选择安全产品:购买烟花爆竹时,应选择正规渠道和有经营许可证的商家,避免购买非法、劣质或过期产品。同时,要注意检查烟花爆竹的外观、标识和引线等,确保产品完好无损。
遵守安全规定:
- 不得在危化企业、加油站、仓库和林地边1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 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以免危及他人安全。
-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等地方燃放烟花爆竹,防止造成意外事故。
- 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空旷地带燃放,远离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
- 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注意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
- 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 采用正确的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用烟或香侧身点燃后,人即离开,转移至安全的位置观看。
加强儿童监管:无大人监护不要让孩子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监管,确保他们在燃放烟花爆竹时遵守安全规定。
注意环境保护:在享受烟花爆竹带来的欢乐时,也要注意环境保护。尽量减少烟花爆竹的燃放数量和频率,降低对空气质量和环境的污染。
总之,在年关将近之际,我们要时刻关注烟花爆竹的安全问题,遵守相关规定和注意事项,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本文原文来自广东金笔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