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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法院解析电动自行车火灾法律责任:谁该为火灾买单?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北京朝阳法院解析电动自行车火灾法律责任:谁该为火灾买单?

引用
腾讯
7
来源
1.
https://new.qq.com/rain/a/20240229A05YC500
2.
http://www.gx.xinhuanet.com/20240320/8ffdd09318354d0183df7d9003dfb3a6/c.html
3.
https://sfj.beijing.gov.cn/sfj/sfdt/ywdt82/flfw93/436463186/index.html
4.
https://www.sgla.com/NewsDetail/e8031310-161a-42e3-9639-8f9cfd6474a8
5.
http://www.bjchy.gov.cn/affair/depczyjsyears/depczyjs2025/4028805a948c47d10194963332861680.html
6.
http://www.chinanews.com.cn/sh/2024/05-09/10213785.shtml
7.
http://www.news.cn/legal/20250115/333d4d8e9f76489b97a44a466870270f/c.html

近日,南京一小区因电动自行车起火引发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伤。这起惨痛的事故再次敲响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的警钟,也引发了公众对电动自行车火灾法律责任的关注。北京朝阳法院通过多个相关案例,详细阐释了电动自行车火灾后的法律责任划分,为类似案件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为公众敲响了消防安全警钟。

01

电动自行车失火致财产损失,法院: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及相关商家应赔偿

在一起案例中,顾先生从某经营部购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自家一楼院内。一天夜里,他用插线板充电时,电动自行车突然起火,迅速引燃周边可燃物,造成租客杨先生等人受伤,并造成大量财物受损。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火灾事故认定书显示,起火点为涉案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箱,火灾是电池充电过程中起火所致。电池应当具备安全的使用性能,充电过程中起火属于非正常现象,涉案电池显然存在质量缺陷,因此电池销售商、生产商应承担相应责任。电动自行车使用人和房屋出租人通过飞线方式充电,且未采取消防安全措施,还在充电处堆放沙发等易燃物,应对损害的扩大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销售该电动自行车的商家、电池生产商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电动自行车、房屋所有人顾先生承担25%的赔偿责任。

法官表示,许多火灾案件中查明的起火点为涉案电动自行车的电池箱。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的生产销售行为是面向公众且以盈利为目的,如果不能确保产品质量的安全可靠和经营行为的规范严谨,将给公众带来重大隐患。

02

发生火灾后物业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法院:物业应承担相应责任

居民徐某使用物业公司管理的插线板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朱某也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推来充电,由于电气线路故障,两车燃烧,随后又引燃了附近使用弱电箱插电板充电的胡某的电动自行车,三辆车同时着火引发火灾,造成4人受伤、财产损失若干。监控视频显示,朱某将陈某的电动自行车推至楼梯间内充电时,有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路过现场未予制止。4名受伤人员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徐某、胡某的电动自行车停在楼梯间,私自使用为共用设施提供电源的插线板充电,造成电路超负荷,出现插线板线路故障引发火灾。陈某、徐某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胡某的电动车同时停放在公共楼梯间内,被引燃后起到了助燃作用,对损害的发生也存在过错。由于涉案单元的居民长期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楼梯间,且普遍私接弱电箱内的电源充电,小区物业企业未及时清理,未尽到消防安全防范义务,同时对其管理的弱电箱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对本次火灾的发生及业主受伤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判决各被告赔偿4名受伤人员的人身损害、家庭财产损失共200余万元。其中,小区物业公司和徐某各承担30%的责任,陈某和朱某共同承担30%,胡某承担10%。

03

室内放置电动自行车失火,法院:行为人应担责

某小区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调查,火灾是居民佟某违规将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回室内充电后放置导致的。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区公安分局调查取证后,依法给予当事人佟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法官提示,电动自行车因其特殊构造,不当使用极易引发安全隐患。过度充电、电池故障均有可能导致电池鼓包、老化,甚至报废,同时使充电器持续发热,导致过充燃爆。如果加上充电环境不当、线路问题,在密闭、高温或易燃易爆的环境中,或在充电线路上没有设置保护装置,还可能因热量积聚、线路过负荷或短路而引起火灾。值得警惕的是,上述案件中的电池并非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故障,而是充电完毕后放置的过程中突然起火。

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导致失火,可能会面临多种行政责任。

04

改装电动自行车引发严重火灾,法院:改装者犯失火罪

2022年4月16日,一房屋发生火灾,导致人员伤亡。事发后,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多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认定起火原因为民房内电动摩托车锂电池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此电动车原装铅酸电池,后被改装为锂电池,导致电池仓失去自身密闭功能,使得锂电池内部故障起火。根据调查结果,该火灾为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非法改装电动车电池引发,符合失火案追诉标准。后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某犯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被告人周某犯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法官提醒,电动自行车所有者、使用者应将电动自行车或电池放置在集中充电设施中,切勿在住宅内(含楼内、室内)停放充电;切勿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内的走廊、楼梯间、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严禁在上述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不要购买和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要违规改装电池或购买二手电池;避免长时间过度充电,以防造成充电设施过热、短路等故障,进而引发火灾事故。

05

电动自行车火灾责任主体及法律责任

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车主、生产商/销售商以及物业公司。根据《民法典》《消防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各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 电动自行车车主的责任
  • 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车主违规停放或充电导致火灾并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 行政责任:根据《消防法》第64条和《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规在高层建筑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的,可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拘留。
  • 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115条,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可构成失火罪,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
  1. 电动自行车生产商/销售商的责任
  • 根据《民法典》第1202条和《产品质量法》第41条,因产品缺陷导致火灾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销售者因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1. 物业公司的责任
  • 根据《消防法》第18条和《物业管理条例》第36条,物业公司负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 对违反消防法律规定的行为,物业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若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需承担相应责任。
06

结语

电动自行车火灾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可能危及生命安全。通过北京朝阳法院的案例解析,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电动自行车火灾的责任划分涉及多个主体,包括车主、生产商/销售商以及物业公司。各方都应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共同预防火灾发生。

对于电动自行车车主而言,应遵守安全充电规范,不在室内或公共区域充电,不违规改装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则需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电池等关键部件的安全性能。物业公司应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制止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完善消防设施。

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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