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礼安排纠纷
葬礼安排纠纷
为所爱的人安排葬礼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但遗憾的是,我们很可能在某个时候不得不这样做,而且很可能是在我们情绪和精神状态都不佳的时候。在家人或好友去世后的骚动中,有时会因为葬礼的安排而产生纠纷。
现在我们可以采取两个步骤,让我们的家人和朋友更容易度过难关,减少在我们去世后产生分歧的可能性。
- 我们可以了解与葬礼安排有关的法律是如何运作的。
- 我们可以确保留下一份有效的遗嘱,告诉所有人我们希望在时机成熟时做些什么。
谁来决定葬礼的安排?
您是否一直认为,逝者的配偶或子女自动有权决定葬礼和安葬事宜?虽然事情往往是这样的,但并非总是如此。
这取决于死者的法定个人代表是谁。如果他们立有遗嘱,就会指定某人为遗嘱执行人,负责处理其事务和遗产的实际步骤。如果他们去世时没有立遗嘱,则会指定某人作为遗产管理人处理同样的事务。
死亡者的"法定个人代表"是其遗产的执行人或管理人。法定个人代表有权占有遗体,并拥有作出所有丧葬决定的法定权力。
这就是为什么必须确保您有一份有效遗嘱的原因之一:指定您希望为您的葬礼做决定的人作为遗嘱执行人。
确定遗产管理人
一个人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被称为"无遗嘱死亡"或"无遗嘱继承",将适用某些法律规则。这些无遗嘱继承规则将决定如何分配该人的遗产。
有权获得最大份额遗产的人可申请被任命为遗产管理人(这种任命称为"遗产管理书")。(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与根据遗嘱指定的遗嘱执行人相同:他们安排遗体的处置、遗产债务的偿还和遗产资产的分配。
根据无遗嘱继承规则,如果一个人去世时留下未亡配偶(包括丈夫、妻子、事实伴侣或民事伴侣)和子女,其配偶有权继承全部遗产。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没有配偶但有子女,则子女有权平分遗产。
如果一个人去世时有配偶和以前关系的子女,情况就会变得更加复杂。各州和地区的无遗嘱遗产规则各不相同,但主要是配偶有权获得"法定遗产"(在新南威尔士州,截至 2021 年 7 月的法定遗产约为 490,000 澳元)和一份剩余遗产。剩余遗产中的另一份由死者的子女平分。
通常情况下,这意味着配偶有权获得更大份额的遗产,因此他们最有资格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
如果遗产不超过法定遗产,死者的子女将一无所有。
争议以及如何解决争议
有人去世后,在如何处理遗体、葬礼安排和宾客名单方面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在逝者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
在无遗嘱的情况下,遗产管理人通常会解决这些细节问题。但是,除了最有资格的人之外,其他人也有可能希望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这时就必须由法院决定是否任命。
为了确定谁是安排葬礼和安葬的最佳人选,法院会考虑以下因素:
- 有资格被指定为无遗嘱遗产管理人的人;
- 当事人与死者之间关系的性质;
- 死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表达的任何意见,尽管书面意愿更容易证明;
- 死者子女的意见;
- 逝者与葬礼有关的宗教、文化和精神信仰。
在考虑了这些因素后,法院可将遗体的监护权以及安排死者葬礼和埋葬的授权授予符合条件者以外的其他人。
拥有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有助于避免您去世后的遗产纠纷和法律诉讼。
关于尸体的争议
如果在遗体处理问题上存在分歧,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申请解决。法院将考虑这些原则:
- 如果死者在遗嘱中指定了遗嘱执行人,那么遗嘱执行人就有权安排遗体的处理事宜。
- 遗嘱执行人应考虑逝者所表达的任何意愿,并与家庭成员协商,但法律并没有规定他们必须这样做。
- 如果死者没有遗嘱,有资格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的人可以安排遗体处理事宜。
- 如果有一个以上的人有资格被指定为遗产管理人,但他们无法就如何处理遗体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倾向于在没有不合理延迟的情况下作出埋葬遗体的决定。
这些并非法律规则,但却是法院在裁决争议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火葬与土葬
一般来说,遗体没有财产所有权,这意味着配偶、近亲或遗嘱执行人并不"拥有"死者的遗体。相反,实际上是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拥有安排遗体去向的合法权利。事实上,如果遗体被他人占有或控制,遗嘱执行人甚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收回遗体。
遗嘱执行人可以决定如何处理逝者的遗体--是土葬、火葬还是其他程序--但必须遵守有关遗体处理的法规和法律。
但是,如果死者留下了遗体火化或不火化的书面指示,那么遗嘱执行人不遵从这些指示就可能构成犯罪。
例如,在新南威尔士州,《2012 年公共卫生条例》第 77 条规定:
- 如果某人知道拟议的火化有违死者留下的书面指示,则不得火化死者的遗体。
- 任何人不得按照死者留下的关于使用或不使用特定火化方法的书面指示以外的方式火化死者的遗体。
如果遗体被火化,遗嘱执行人有权合法保管骨灰。他们可以决定骨灰存放在哪里,是撒在某个特定的地方,还是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
如果对此有任何争议,骨灰可以存放在火葬场,直到问题得到解决。(但要注意的是,火葬场可能会收取骨灰存放费,如果在一定时间内没有人领取骨灰,火葬场可能会对骨灰进行处理)。
如果遗体被埋葬,坟墓上不一定要有墓碑或纪念牌。由遗嘱执行人决定是否有墓碑或纪念牌,如果有,上面写些什么,但须符合墓地的特殊要求。
你会被禁止参加葬礼吗?
遗产执行人或管理人可以选择葬礼的地点和日期。他们还可以决定邀请哪些人参加葬礼,允许哪些人参加,不允许哪些人参加。在这种情况下有几点需要注意。
- 如果葬礼在公共场所举行,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很难限制人们进入葬礼现场。
- 即使逝者在遗嘱或其他文件中留下了希望谁参加葬礼的书面指示,遗嘱执行人也不必遵从这些愿望。
- 虽然没有通知家人或朋友死亡或邀请他们参加葬礼可能会引起争议,但法律并没有规定遗嘱执行人有义务通知某些人并邀请他们参加葬礼。
- 如果您被排除在葬礼之外,您可以联系遗嘱执行人,尝试安排在其他时间或日期扫墓。您还可以尝试建议调解来解决争议。
- 如果逝者安葬在公共墓地,只要来访者没有违反墓地的任何规定,遗嘱执行人就不能阻止其家人或朋友前往墓地或在墓前献花。
支付葬礼费用
安排葬礼的遗嘱执行人或管理人也有责任支付葬礼费用。如果可能,他们可以安排从遗产中支付。通常的做法是将葬礼发票交给逝者的银行,或向逝者的养老基金申请付款。
如果遗嘱执行人以外的其他人安排了葬礼,他们可以要求遗嘱执行人报销"合理的葬礼费用"。什么是"合理的"费用,要根据死者的情况而定。 例如,如果死者生前生活节俭,或遗产价值不高,那么丧葬费用也应适度而非奢侈。如果逝者没有表示希望将骨灰撒在外国,那么要求遗产执行人承担前往该国的费用很可能是不合理的。逝者的个人文化和宗教信仰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如果逝者没有强烈的文化联系或宗教信仰,就很难证明与该文化或宗教有关的葬礼程序的相关费用是合理的。
如果遗嘱执行人用自己的资金支付葬礼费用,如果有足够的资金,可以从遗产中报销。同样,报销的费用只能用于支付"合理的丧葬费用"。
在遗嘱中留下您的葬礼指示
我们大多数人都同意,立遗嘱是我们在去世后照顾所爱之人的最佳方式之一。我们知道,这将简化我们的遗产处理,使家人和朋友免于额外的压力和心痛。为了他们的福祉,同样重要的是,你要记录下你对葬礼安排和遗体处理方式的任何偏好和意见,并将这些信息与遗嘱一起保存。你认为会发生的事情未必会发生,也未必是你希望发生的。
您可以将葬礼指示写入遗嘱,但不建议这样做。通常在阅读遗嘱之前,葬礼就已经安排并完成了。将葬礼指示写入遗嘱实际上会导致争议,因为遗嘱执行人已经安排好葬礼,但在日后查阅遗嘱时却发现葬礼指示与遗嘱内容不同。
最重要的是让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了解您的葬礼愿望。您可以将您的葬礼指示记录在一份单独的文件中,与遗嘱一起保存。您也可以向根据《指定持久监护人》指定的监护人提供一份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