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八部门联手守护古生物化石遗址
宁夏八部门联手守护古生物化石遗址
近日,宁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高级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共同印发通知,旨在严厉打击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行为。通过建立各地古生物化石基本数据库、设立警示牌、安装监控设施等方式,加强全区古生物化石保护力度。这一举措不仅增强了公众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认识,也提高了相关部门打击非法活动的能力,为古生物化石遗址的环境保护提供了坚实保障。
宁夏古生物化石资源的重要性
宁夏古生物化石资源丰富,主要分布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中宁县、海原县等地。这些化石不仅是地球历史的见证,更是研究生物进化和地质变迁的重要依据。例如,海原县关桥乡红石盖梁地区就是盗挖“龙骨”最集中的区域,虽然地势陡峭,但被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地毯式”排查出的盗采区域重点盗洞多达103个,主要进出道路就有14条,全县范围内古生物化石盗洞共有319个。
盗挖现象的严重性和危害
盗挖古生物化石的行为屡禁不止,主要原因在于其巨大的经济利益。被盗挖的古生物化石多数流向全国各地的药材市场,极少数珍品流入收藏市场被高价拍卖。每公斤几十元至数百元,甚至是更高的收购价格,不断刺激着盗挖者的神经。即使面临拘役、判刑,甚至命丧盗洞的风险,也无法阻挡他们对古生物化石的觊觎。
盗挖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古生物化石资源,还对生态环境造成了极大危害。盗挖形成的坑洞深入山脊内部,纵横交错,极易发生坍塌,给群众生命安全带来隐患。同时,盗挖产生的碎石、土方随意倾倒,对地表植被、原始地貌造成压占、破坏。
八部门联合保护的具体措施
针对日益严重的盗挖现象,宁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联合高级人民法院等八部门共同印发通知,启动打击非法挖掘贩卖古生物化石专项行动。具体措施包括:
建立古生物化石数据库:对全区古生物化石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建立详细的数据库,为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安装监控设施:在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对盗挖古生物化石、破坏林地和草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实时监控抓拍。
封堵盗洞:采用“定向爆破洞口、机械+人工封堵”的方式,对已发现的盗洞进行彻底封堵。目前,海原县已完成319个盗洞的封堵工作。
加强巡查: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对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对古生物化石保护的法制宣传,提高公众保护意识。
保护行动的意义和预期效果
此次八部门联合行动,标志着宁夏古生物化石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有望从根本上遏制盗挖贩卖古生物化石的行为。同时,这也体现了宁夏自治区对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保护的高度重视。
然而,保护古生物化石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科研机构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我们期待,在各方的持续努力下,这些珍贵的地球记忆能够得到有效保护,为科学研究和公众教育发挥其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