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轰炸:一场引发国际政治风暴的军事行动
南京大轰炸:一场引发国际政治风暴的军事行动
1937年8月14日,南京上空骤然响起防空警报。日本空军木更津队重轰炸机16架呼啸而至,将雨花台军区炸成一片废墟。这是抗战史上南京首次遭到日本空袭,也是这座城市苦难历程的开端。
轰炸并未就此停止。8月15日,日机大举来袭,中国空军奋起迎战,展开激烈空战。19日,日机两度来袭,被击落3架;21日晨,日机再次来袭,受狙击而未成;23日,日机来袭被中国空军击退;24日,日机9架来袭,被击落两架;26日,日机12架来袭,又被击落两架。
面对日本的持续轰炸,国际社会开始做出反应。美、英、德、法、意五国联合划定“非轰炸区域”,试图约束日本的军事行动。然而,这一提议遭到日本断然拒绝,轰炸行动仍在继续。
在中国政府的积极努力下,1937年9月10日,中国代表顾维钧在日内瓦向国际联盟提出申诉,依据《国际盟约》第10、11、17条,要求国联对日本采取行动。9月28日,国联常委会对日本轰炸中国平民的行为表示谴责,但并未采取实质性制裁措施。
11月3日,布鲁塞尔召开九国公约会议,日本、德国拒绝派代表参加,意大利则反对对日本实施经济封锁。中国代表顾维钧在会上据理力争,但会议最终未能达成任何实质性成果。
在多边外交受阻的情况下,中国转而寻求双边调停。11月5日,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在南京与孔祥熙会晤,转达日方的媾和条件。然而,蒋介石坚持“除非日本恢复到战前状态,否则不接受任何条件”,拒绝了日方的和平提议。
1938年2月2日,国联终于通过决议,鼓励会员国援助中国。9月30日,国联进一步通过决议,要求各会员国根据盟约第16、17条对日本实施经济制裁。虽然这些措施姗姗来迟,但总算为中国的外交努力带来了一丝曙光。
南京大轰炸及其引发的国际政治风暴,揭示了全面抗战初期远东国际关系的复杂性。面对日本的侵略行径,国际社会虽有道义上的谴责,但多数国家仍采取绥靖政策,不愿采取实质性制裁。中国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依靠坚定的外交努力,最终赢得了国际社会的有限支持。这一历史事件不仅展现了中国外交官的智慧与勇气,也为后人留下了深刻的启示:在国际关系中,只有依靠自身实力,才能真正维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