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发布最新口罩佩戴指引:这些情形必须戴口罩
国家疾控局发布最新口罩佩戴指引:这些情形必须戴口罩
12月9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版)》。该指引旨在进一步做好新冠、流感等多种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公众科学佩戴口罩。
必须佩戴口罩的情形
感染者:新冠病毒感染、流感、肺炎支原体感染、呼吸道合胞病毒感染等呼吸道传染病感染者,在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必须佩戴口罩。
出现症状者:如有发热、咳嗽、流涕、咽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呼吸道传染病症状,在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或与他人近距离接触时必须佩戴口罩。
医疗机构:所有进入医疗机构就诊、陪诊、陪护、探视的人员都必须佩戴口罩。
重点场所工作人员: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托幼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外来人员,以及这些场所的医护、餐饮、保洁、保安等公共服务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戴口罩。
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
公共交通: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间,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佩戴口罩。
密闭场所: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厢式电梯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建议佩戴口罩。
重点人群: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脆弱人群在前往室内公共场所时建议佩戴口罩。
密切接触:与出现呼吸道传染病症状者共同学习、生活或工作期间建议佩戴口罩。
不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户外活动:处于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一般不需要佩戴口罩。
体育锻炼:进行体育锻炼时,不建议佩戴口罩。
婴幼儿:3岁及以下婴幼儿,不建议佩戴口罩。
口罩选择建议
感染者或症状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等颗粒物防护口罩(无呼吸阀)或医用防护口罩。
普通公众: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儿童:感染者或症状者建议选用儿童防护口罩,其他儿童建议选用儿童卫生口罩。
质量要求:口罩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其他注意事项
自主选择: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并注意及时更换。
特殊人群:心肺功能障碍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信息提醒:各地疾控部门应及时动态发布当地呼吸道传染病疫情形势,提醒公众科学佩戴口罩。
本指引将根据呼吸道传染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地方和行业实际,参照本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