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县交警严查酒驾:3天内查处3起酒驾案件
文水县交警严查酒驾:3天内查处3起酒驾案件
近日,文水县交警大队在春运期间持续开展酒驾查处行动,严查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据统计,2025年1月17日至18日期间,文水交警大队共查获3起酒驾案件,其中1起醉驾、2起再次酒驾。涉案驾驶员分别被处以罚款、拘留、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典型案例曝光
案例一:醉驾且车辆逾期未检验
2025年1月18日,文水交警大队秩序股民警在凤凰路交叉口路段开展酒醉驾集中行动。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晋A**3的小型轿车驾驶员李某(C1、状态正常)进行检测,结果为12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询,该车辆晋A**3还存在逾期未检验的情况。经山西万衡司法鉴定中心对李某的血液样本进行鉴定,检验结果为乙醇含量97.72mg/100ml。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案例二:再次酒驾且未提供交强险
2025年1月17日,文水县交警大队南武中队在省道320线(祁方线)26公里处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晋J****0的驾驶员董某(C1,状态正常)进行检测,结果为73mg/100mL。经查询,董某于2021年05月02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文水县交警大队查获(已裁决),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并且不能提供机动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
因董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10日以下拘留,2倍保费的处罚。
案例三:再次酒驾
2025年1月18日,文水县交警大队城区三中队在胡兰大道开展查处酒驾行动。民警对车号牌为晋 A****5 的白色北京牌小型轿车进行检查,发现该驾驶员文某有酒驾嫌疑。民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检测,结果为24mg/100mL。经查询,文某于2020年7月1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文水县交警大队查获(已裁决)。文某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因文某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10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酒驾查处标准和处罚依据
根据相关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为酒驾,80mg/100ml以上为醉驾。酒驾处罚包括暂扣驾驶证、罚款等;醉驾则涉及吊销驾驶证、刑事处罚等。公职人员酒驾还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酒驾的危害性和执法必要性
酒驾不仅对驾驶员自身造成伤害,还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严重威胁。据统计,酒后驾车事故的发生率是正常驾驶的16倍,而醉酒驾车事故的发生率更是高达32倍。酒精会影响驾驶员的触觉能力、判断能力、视觉和反应速度,增加交通事故的风险。
文水县交警大队表示,春运期间将持续加大酒驾查处力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