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需掌握的19个要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企业需掌握的19个要点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社会责任,必须由用人单位承担。本文将简要介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基本概念,以及用人单位如何履行缴纳义务,供广大读者参考。
一、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理解?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国家为促进残疾人就业而规定的,由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专项资金。该资金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用人单位为了免交保证金,必须招用何种条件的残疾人?
为了免缴残保金,用人单位必须雇佣符合特定条件的残疾人。具体来说,这些残疾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该证明确他们属于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或多重残疾人员,或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
三、在用人单位招用的残疾人符合法定的残疾人范围后,还应当满足何种条件才能免交保障金?
在用人单位雇佣的残疾人符合法定残疾人范围后,仍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免缴保障金:
就业比例要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应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
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应将残疾人录用为正式员工,或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工资与社保要求:用人单位需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
只有当用人单位雇佣的残疾人数满足以上所有条件,并达到法定比例时,才可免缴残保金。
四、何种类型的残疾人,1名残疾人可以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用人单位雇佣的残疾人中,若有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则可按1名残疾人算作2名残疾人就业人数计算。这项政策旨在鼓励用人单位优先安排重度残疾人就业。
五、用人单位招用外省、直辖市、自治区残疾人的,是否计入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雇佣的残疾人若来自外省、市或自治区,依然可以计入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无论雇佣的残疾人来自何地,都可以享受相应的减免优惠。
六、如果用人单位未招用或未达到法定比例招用残疾人就业,如何缴纳保障金?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达到法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则需要缴纳保障金。缴纳标准为上年度未达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与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保障金的年缴纳额计算公式为: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在职职工人数×1.5%−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七、关于用人单位在职职工的理解?
在职职工指的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人员,也包括在编人员。季节性用工应按年平均人数折算。劳务派遣工则计入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
八、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是否必须是整数?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法定比例时,其差额人数可以为非整数,完全根据计算公式的结果确定。
九、关于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的年平均工资,计算方法为用人单位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当年在职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标准进行计算。
十、国家免征保障金的特别规定?
根据国家规定,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的小微企业,若在职员工总数不超过30人(含30人),且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则可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项政策为小微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减负措施。
十一、保障金由哪个部门负责征收?
保障金的征收工作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这包括办理税务登记或扣缴税款登记的所有相关事务。
十二、用人单位如何申报上年本单位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用人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度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申报时需提供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及工资支付凭证。如果单位在税局直属局办理登记或扣缴税款,则需向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人数。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的单位,将被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其就业人数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确定。
十三、保障金何时缴纳?
保障金通常按月计算并在次年缴纳。缴纳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10月31日。用人单位需在此期间按规定足额缴纳保障金。
十四、税务机关征收的保障金缴入何种科目?
由税务机关征收的保障金收入被归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科目。部分款项上缴国库,其余部分则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留存,用于当地的残疾人就业支持项目。
十五、用人单位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
在特殊情况下,如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缓缴保障金。减免额度最高不得超过1年的应缴额,缓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这些规定旨在帮助用人单位应对突发经济困难,提供一定的政策支持。
十六、保障金的用途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被纳入市和区县的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使用。这笔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残疾人就业以及改善残疾人的生活质量。具体用途包括残疾人职业培训、职业教育、职业康复支出,以及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和展能活动等。
十七、对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获得奖励?
用人单位若超出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在安置残疾人就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有可能获得相应的奖励。这些奖励可能包括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旨在鼓励更多用人单位积极参与残疾人就业工作。
十八、用人单位误缴保障金,应当如何处理?
如果用人单位误缴了保障金,应由原征收保障金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办理退库手续。确保误缴的资金能够及时退还,以免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财务负担。
十九、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会承担何种后果?
对于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将责令其限期缴纳。若逾期仍未缴纳,除需补缴欠缴金额外,还需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将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这些措施旨在确保保障金的及时征收和使用,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优化残保金?安置残疾人就业
残保金的征收,源于国家为了推动残疾人就业、脱贫和全面奔小康所制定的政策,旨在帮助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那么,企业如何才能减少甚至免缴残保金呢?关键在于遵循国家政策,按比例雇佣残疾人。
企业可以选择让残疾人居家办公或到岗工作,灵活的用工形式既能满足企业的需求,也能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雇佣残疾人不仅能够减少残保金的负担,还能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形象。此外,足额或超比例雇佣残疾人的企业,还能享受增值税、土地税、个人所得税等多方面的税收优惠。
如果你所在的企业也有意愿雇佣残疾人,不妨考虑这一途径,既为社会贡献力量,又能为企业带来多重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