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小白 wenxiaobai
资讯
历史
科技
环境与自然
成长
游戏
财经
文学与艺术
美食
健康
家居
文化
情感
汽车
三农
军事
旅行
运动
教育
生活
星座命理

公司间借贷新规:你必须知道的法律要点

创作时间:
作者:
@小白创作中心

公司间借贷新规:你必须知道的法律要点

引用
新浪网
13
来源
1.
https://finance.sina.com.cn/money/bank/bank_hydt/2025-01-02/doc-inecqxct5466049.shtml
2.
https://www.sohu.com/a/775387184_121795084
3.
https://m.sohu.com/a/775387184_121795084/?pvid=000115_3w_a
4.
https://www.21jingji.com/article/20250102/herald/493b969ca488305c7c47e656c086af4e.html
5.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346/202405/content_6951507.html
6.
https://www.glo.com.cn/Content/2024/05-28/1613124117.html
7.
https://www.ndrc.gov.cn/wsdwhfz/202501/t20250122_1395842.html
8.
https://www.law-bridge.com/is-the-loan-contract-between-affiliated-enterprises-valid/
9.
https://www.gov.cn/gongbao/2024/issue_11306/202404/content_6947721.html
10.
https://m.66law.cn/laws/423722.aspx
11.
https://m.64365.com/zs/729303.aspx
12.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195616&itemId=928
13.
https://www.shui5.cn/article/36/15083.html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融资需求的增加,公司间借贷行为日益普遍。然而,这一行为也伴随着诸多法律风险和监管挑战。本文将从最新监管动态、法律效力认定、金融监管要求以及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为您详细解析公司间借贷新规的关键要点。

01

最新监管动态:助贷新规即将出台

2025年伊始,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传出消息,酝酿已久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助贷新规”)即将正式发布。这一新规将对商业银行与科技平台合作开展的助贷业务产生深远影响。

根据此前的征求意见稿,助贷新规将重点规范三大助贷模式:联合贷模式、融资担保模式和分润模式。其中,联合贷模式要求放款银行与平台旗下持牌机构按比例共同提供贷款,放款行出资比例不得超过70%;融资担保模式则强调分散担保服务来源,鼓励银行参与“风险担保”;分润模式则要求资金发放与风控环节由银行自主完成。

新规的出台旨在引导银行加强自主风控能力,降低客户贷款实际利率,同时防范第三方平台带来的风险。对于企业间借贷而言,这意味着更严格的合规要求和更透明的业务操作。

02

法律效力认定:从司法解释到审判实践

关于公司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在多个司法解释和审判意见中进行了明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8月6日,法释〔2015〕18号),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应当认定为有效。

然而,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 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在司法实践中,最高人民法院倾向于区分不同借贷行为的性质与效力。对于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实际经营放贷业务、以放贷收益作为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而对于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的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所进行的临时性资金拆借行为,如提供资金的一方并非以资金融通为常业,不属于违反国家金融管制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应当认定借款合同无效。

03

金融监管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于2024年3月18日发布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和业务范围。该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消费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设立消费金融公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 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
  • 主要出资人须为境内外金融机构或主营业务为提供适合消费贷款业务产品的境内非金融企业,且出资额不低于拟设消费金融公司全部股本的50%;
  • 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 具备必要的信息科技架构和安全防范措施。
04

法律风险防范:公司治理与法律责任

在公司治理层面,现行法律并未禁止或限制公司为股东提供借款,但需遵循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如果股东同时为公司董监高或其关联方,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需符合关联交易的报告及表决程序要求。此外,如果股东借款用途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的股份,需符合财务资助的总额限制及表决程序要求。

在法律责任方面,特定情况下公司向股东提供借款有可能导致借款股东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财产混同而承担民事责任,甚或构成挪用资金罪或职务侵占罪。例如,如果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可能被认定为抽逃出资,从而引发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公司间借贷行为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下既存在合法空间,也伴随着诸多风险。企业在进行资金周转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严格遵守监管要求,建立健全的内部审批和风险控制机制,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 2023 北京元石科技有限公司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2949号